一、整改任務
?。ㄒ唬┓答亞栴}: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東莞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僅在2015年對連續兩年未完成掛牌督辦任務鎮(街道)的考核結果進行了降級處理。
?。ǘ┴熑螁挝唬菏协h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ㄈ┱臅r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ㄋ模┱哪繕耍憾酱俑骷夵h委、政府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嚴肅開展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嚴格執行考核辦法和指標體系。
?。ㄎ澹┱拇胧盒抻啞稏|莞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不斷完善環境保護責任考核指標體系,并嚴格執行。
二、整改落實情況
?。ㄒ唬┱哪繕送瓿汕闆r:已完成。
?。ǘ┱拇胧┞鋵嵡闆r:修訂并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印發《東莞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同時優化了考核結果優秀否決項和合格否決項的設置。已完成各年度東莞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工作,考核結果已向社會公布。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內逕向我們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聯系方式:東莞市南城街道宏偉二路南城段九號勝安大廈東莞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23391086。
東莞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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