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務
反饋問題:珠三角地區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重建設、輕管理,多數沒有發揮治污效果。
責任單位:各園區、鎮(街道)黨委、政府,市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整改目標:確保珠三角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長期、穩定運行。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農村污水處理長效運營管理機制,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充分發揮效益。加快農村污水收集系統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各地政府保障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管養運營經費。推廣社會化專業運營管理模式,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加強監督管理,由牽頭部門組織現場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情況進行抽查,對運營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責令整改。
二、整改落實情況
整改目標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完善農村污水收集系統,建成41座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并投入運營,其中市統籌建設的29座由市生態環境局每季度定期開展1次日常檢查和1次水質檢測,屬地鎮街每月定期開展至少1次日常檢查和水質檢測并負責日常運營管理工作;鎮街自建的12座由鎮街參照市統籌建設部分要求自行考核管理。健全農村污水處理長效運營管理機制,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充分發揮效益。加強監督管理,組織了現場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情況進行抽查,對運營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責令整改。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內逕向我們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聯系方式:東莞市南城街道宏偉二路南城段九號勝安大廈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市環保產業促進中心,23391073。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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