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市級 | 鎮街(園區)級 |
1 | 征地管理政策 | ─ | 征地補償安置法律以及適用于本地區的政策、技術標準等規定要求;法律法規和規章;征地前期工作、征地審查報批、征地組織實施規范性文件;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被征地農民安置與社會保障有關規定;省級政府制定的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示范文本等材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http://nr.dg.gov.cn/ ■征地信息公開平臺 □政務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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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征地法定公告 | — | 1.征收土地預公告,公布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搶栽搶建的有關要求等;2.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對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以及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異議反饋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批準用途,征收范圍、組織實施征收具體工作安排以及救濟途徑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征收土地預公告、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鄉(鎮)和村、村民小組公告欄公開;征收土地預公告不少于10個工作日,征地補償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鄉(鎮)和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開不少于5個工作日,張貼公示結束后在政府網站、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公開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http://nr.dg.gov.cn/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征地信息公開平臺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體公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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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征地工作程序 | — | 征地工作中涉及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相關材料:1.土地現狀調查相關材料,公布征收土地勘測調查表、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情況表等(涉及土地勘測定界圖件(涉密除外)的,圖件應按規定進行技術處理);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聽證相關材料,組織聽證的,公布《聽證通知書》、聽證處理意見等;3.征地補償登記相關材料,涉及農民集體所有補償內容的登記材料,應予公開;涉及個人補償內容的登記材料,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4.征地補償安置協議,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的協議應予公開;與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協議,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5.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支付憑證,對土地所有權人的補償費用支付憑證應予公開;對土地使用權人補償費用支付憑證,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不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土地補償費用分配、使用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后5個工作日內,在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開不少于5個工作日;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相關材料在收到批準后,依申請公開;聽證相關材料時限要求還應符合聽證相關規定。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上述信息再政府網站、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公開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http://nr.dg.gov.cn/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征地信息公開平臺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體公開 | √ | √具體見時限要求欄 | √ | √ |
4 | 征地申報批準相關材料 | — | 1.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征地報批經審批通過的相關材料,包括縣級人民政府建設用地請示,征收土地申請等; 2.征地批準文件,包括國務院批準征地批復文件、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征地批復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轉發征地批復、其他征地批準文件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http://nr.dg.gov.cn/ ■征地信息公開平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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