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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市級 | 鎮街(園區)級 | ||||||
1. | 行政許可 | 申請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審批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 | 行政許可 | 申請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變更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 | 行政許可 | 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經營企業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4. | 行政許可 | 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經營企業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變更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5. | 行政許可 | 舉辦國內營業性演出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6. | 行政許可 | 國內營業性演出變更演出時間、場地、演員、節目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7. | 行政許可 | 舉辦涉港澳和在歌舞娛樂場所進行的涉外營業性演出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8. | 行政許可 | 涉港澳和在歌舞娛樂場所進行的涉外營業性演出變更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9. | 行政許可 | 娛樂場所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0. | 行政許可 | 內資娛樂場所變更、延續、補證、注銷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1. | 行政許可 | 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2. | 行政許可 | 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變更、延續、補證、注銷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3. | 行政許可 | 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4. | 行政許可 | 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變更、延續、補證、注銷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5. | 行政許可 | 國內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6. | 行政許可 | 國內文藝表演團體補證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7. | 行政許可 | 國內文藝表演團體變更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8. | 行政許可 | 國內文藝表演團體延續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9. | 行政許可 | 國內文藝表演團體注銷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0. | 行政許可 |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內地方控股的合資文藝表演團體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1. | 行政許可 |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內地方控股的合資文藝表演團體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變更、延續、補證、注銷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2. | 行政許可 | 演出經紀機構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3. | 行政許可 | 演出經紀機構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變更、延續、補證、注銷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4. | 行政許可 | 接收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許可證審批(新證)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5. | 行政許可 | 接收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許可證審批(換證)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6. | 行政許可 | 接收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許可證審批(注銷)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7. | 行政許可 | 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境內衛星電視節目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8.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新證)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9.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載明事項變更)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0. | 行政許可 |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工程建設及驗收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1.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乙種)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2. | 行政許可 | 《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許可證》(新證)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3. | 行政許可 | 《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許可證》(換發)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4. | 行政許可 | 《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許可證》(注銷)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5. | 行政許可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6. | 行政許可 | 延續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7. | 行政許可 | 變更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8. | 行政許可 | 補辦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9. | 行政許可 | 注銷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40. | 行政許可 | 設立健身氣功活動站點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41. | 行政許可 | 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42. | 行政許可 | 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變更、延續、補證、注銷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43. | 行政許可 |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從事演出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44. | 行政許可 |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從事演出場所經營活動變更、延續、補證、注銷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45. | 行政許可 | 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從事演出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46. | 行政許可 | 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變更、延續、補證、注銷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47. | 行政許可 |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48. | 行政許可 | 港、澳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變更、延續、補證、注銷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49. | 行政許可 | 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50. | 行政許可 | 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變更、延續、補證、注銷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51. | 行政許可 |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旅游經營者試點經營廣東省居民赴港澳團隊旅游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52. | 行政許可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旅游經營者試點經營廣東省居民赴港澳團隊旅游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53. | 行政許可 | 境內涉外商業性藝術品展覽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54. | 行政許可 | 藝術品出口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55. | 行政許可 | 藝術品進口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56. | 行政許可 |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57. | 行政許可 | 經營國內和入境旅游業務旅行社設立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58. | 行政許可 | 導游證核準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59. | 行政許可 | 省級以下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60. | 行政許可 | 需進行文物考古調查、勘探與發掘的大型基本建設工程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61. | 行政許可 | 館藏文物修復、復制、拓印許可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62. | 行政許可 | 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方案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63. | 行政許可 | 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借用國有文物收藏單位館藏文物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64. | 行政許可 | 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65. | 行政許可 | 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66. | 行政許可 | 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許可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67. | 行政許可 | 電視劇制作許可證(乙種)申請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68. | 行政許可 | 電視劇制作許可證(乙種)延期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69. | 行政許可 | 電視劇制作許可證(乙種)載明內容變更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70.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71.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視轉播、發射臺的設立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72. | 行政許可 | 建立有線廣播電視轉播頻道業務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73.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視轉播、發射臺更改使用頻率(甲類)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74.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視轉播、發射臺更改使用頻率(乙類)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75. | 行政許可 | 開辦廣播電臺調頻多工廣播業務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76. | 行政許可 | 開辦廣播電臺調頻廣播業務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77.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視轉播臺、發射臺使用頻率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78.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視衛星上行站使用頻率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79.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視多工廣播使用頻率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80.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視微波站使用頻率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81.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臺、電視臺、教育電視臺變更傳輸覆蓋范圍、方式、技術參數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82.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臺、電視臺、教育電視臺變更臺名、臺標、呼號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83. | 行政許可 | 廣播電臺、電視臺、教育電視臺調整節目套數、節目設置范圍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84. | 行政許可 | 開辦有線數字付費頻道及付費頻道許可證的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85. | 行政許可 | 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的訂購證明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86. | 行政許可 | 有線廣播電視站許可證核發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87. | 行政許可 | 鄉、鎮廣播電視站設立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88. | 行政許可 | 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在我省境內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的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89. | 行政許可 | 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90. | 行政許可 | 拆除公共體育設施或改變功能、用途審核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91. | 行政處罰 | 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等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92. | 行政處罰 | 對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營業、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經營非網絡游戲、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未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志等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93. | 行政處罰 | 對向上網消費者提供的計算機未通過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的;未建立場內巡查制度,或者發現上網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的;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的;未按規定時間保存登記內容、記錄備份,或者在保存期內修改、刪除登記內容、記錄備份的;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注冊資本、網絡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未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等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94.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95.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96. | 行政處罰 | 對設立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逾期未辦理備案手續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97. | 行政處罰 | 對變更單位信息逾期未辦理變更或備案手續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98. | 行政處罰 | 對經營進口互聯網文化產品未在其顯著位置標明文化和旅游部批準文號、經營國產互聯網文化產品未在其顯著位置標明文化和旅游部備案編號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99. | 行政處罰 | 對經營國產互聯網文化產品逾期未報文化行政部門備案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00.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變更進口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名稱或者增刪內容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01. | 行政處罰 | 對互聯網文化單位未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文化行政部門頒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備案編號,標明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備案編號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02. | 行政處罰 | 對提供載有禁止內容文化產品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03. | 行政處罰 | 對發現提供含禁止內容文化產品未立即停止、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文化行政部門報告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04. | 行政處罰 | 對互聯網文化單位未建立自審制度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05. | 行政處罰 | 對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買賣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批準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批準文件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06. | 行政處罰 | 對營業性演出有含禁止情形;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演出舉辦單位發現營業性演出含禁止情形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07. | 行政處罰 | 對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的;文藝表演團體、主要演員或者主要節目內容等發生變更未及時告知觀眾的;以假唱欺騙觀眾的;為演員假唱提供條件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08.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超范圍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變更營業性演出經營項目未向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09.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舉辦營業性演出;變更演出舉辦單位、參加演出的文藝表演團體、演員或者節目未重新報批;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為未經批準的營業性演出提供場地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10. | 行政處罰 | 對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門的名義舉辦營業性演出,或者營業性演出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等字樣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11. | 行政處罰 | 對演出舉辦單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在募捐義演中獲取經濟利益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12. | 行政處罰 | 對文藝表演團體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未向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逾期未備案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未向原備案機關重新備案的;個體演員、個體演出經紀人逾期未備案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13. | 行政處罰 | 對未在演出前向文化主管部門提交演出場所合格證明而舉辦臨時搭建舞臺、看臺營業性演出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14. | 行政處罰 | 對舉辦營業性涉外或者涉港澳臺演出,隱瞞近2年內違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規定的記錄,提交虛假書面聲明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15. | 行政處罰 | 對經省級文化主管部門批準的涉外演出在批準的時間內增加演出地,未到演出所在地省級文化主管部門備案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16.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舉辦募捐義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17. | 行政處罰 | 對在演出經營活動中,不履行應盡義務,倒賣、轉讓演出活動經營權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18. | 行政處罰 | 對在演播廳外從事電視文藝節目的現場錄制,符合本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件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19. | 行政處罰 | 對非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擅自舉辦演出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20. | 行政處罰 | 對演出舉辦單位沒有現場演唱、演奏記錄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21. | 行政處罰 | 對演出舉辦單位拒不接受檢查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22.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出售演出門票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23. | 行政處罰 | 對經批準到藝術院校從事教學、研究工作的外國或者港澳臺藝術人員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24. | 行政處罰 | 對娛樂場所拒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門的日常檢查和技術監管措施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25. | 行政處罰 | 對娛樂場所實施涉及“黃賭毒”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行為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26. | 行政處罰 | 對娛樂場所指使、縱容從業人員侵害消費者人身權利,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27. | 行政處罰 | 對設置未經文化主管部門內容核查的游戲游藝設備;進行有獎經營活動的,獎品目錄應未報所在地縣級文化主管部門備案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28. | 行政處罰 | 對娛樂場所未按照規定建立從業人員名簿、營業日志,或者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未按規定報告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29. | 行政處罰 | 對歌舞娛樂場所的歌曲點播系統與境外的曲庫聯接的;歌舞娛樂場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畫面或者游藝娛樂場所電子游戲機內的游戲項目含禁止內容的;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的;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機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超過核定人數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30. | 行政處罰 | 對未在顯著位置懸掛娛樂經營許可證、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志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31. | 行政處罰 | 對娛樂場所為未經文化主管部門批準的營業性演出活動提供場地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32. | 行政處罰 | 對設立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逾期未備案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33. | 行政處罰 | 對經營違法違規藝術品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34. | 行政處罰 | 對經營含有禁止內容藝術品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35.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開展藝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36. | 行政處罰 | 對銷售或者利用其他商業形式傳播未經文化行政部門批準進口的藝術品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37. | 行政處罰 | 對藝術品經營單位未按規定從事藝術品鑒定、評估等服務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38. | 行政處罰 | 對藝術品經營單位未標明藝術品信息、保留交易記錄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39. | 行政處罰 | 對藝術品經營單位的違法經營行為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40.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開辦藝術考級活動的行為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41. | 行政處罰 | 對未按照規定組建常設工作機構并配備專職工作人員的;未按照本機構教材確定藝術考級內容的;未按照規定要求實行回避的;阻撓、抗拒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工作人員監督檢查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42. | 行政處罰 | 對組織藝術考級活動前未向社會發布考級簡章或考級簡章內容不符合規定的;未按規定將承辦單位的基本情況和合作協議備案的;組織藝術考級活動未按規定將考級簡章、考級時間、考級地點、考生數量、考場安排、考官名單等情況備案的;藝術考級活動結束后未按規定報送考級結果的;藝術考級機構主要負責人、辦公地點有變動未按規定向審批機關備案的行為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43. | 行政處罰 | 對施工、遷移、拆除、修繕、重建等方式破壞或改變文物原貌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44. | 行政處罰 | 對轉讓或者抵押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或者將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將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轉讓或者抵押給外國人的;擅自改變國有文物保護單位的用途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45. | 行政處罰 | 對文物收藏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防火、防盜、防自然損壞的設施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46. | 行政處罰 | 對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時未按照館藏文物檔案移交館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館藏文物與館藏文物檔案不符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47. | 行政處罰 | 對將國有館藏文物贈與、出租或者出售給其他單位、個人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48. | 行政處罰 | 對未按規定處置國有館藏文物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49.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規定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調撥、交換、出借文物所得補償費用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50. | 行政處罰 | 對買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或者將禁止出境的文物轉讓、出租、質押給外國人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51. | 行政處罰 | 對發現文物隱匿不報或者拒不上交的;未按照規定移交揀選文物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52. | 行政處罰 | 對未取得相應等級的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擅自承擔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遷移、重建工程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53. | 行政處罰 | 對未取得資質證書,擅自從事館藏文物的修復、復制、拓印活動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54.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修復、復制、拓印、拍攝館藏珍貴文物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55. | 行政處罰 | 對未按規定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56. | 行政處罰 | 對應當免費開放的公共文化設施收費或者變相收費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57. | 行政處罰 | 對開展與公共文化設施功能、用途不符的服務活動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58. | 行政處罰 | 對收取費用未用于公共文化設施的維護、管理和事業發展,挪作他用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59. | 行政處罰 | 對在公共圖書館內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活動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60. | 行政處罰 | 對非法向他人提供讀者的個人信息、借閱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讀者隱私的信息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61. | 行政處罰 | 對違規處置文獻信息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62. | 行政處罰 | 對向社會公眾提供文獻信息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內容不適宜的文獻信息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63. | 行政處罰 | 對將設施設備場地用于與公共圖書館服務無關的商業經營活動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64. | 行政處罰 | 對其他不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規定的公共圖書館服務要求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65. | 行政處罰 | 對博物館從事非文物藏品的商業經營活動,或者從事其他商業經營活動違反辦館宗旨、損害觀眾利益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66. | 行政處罰 | 對博物館取得來源不明或者來源不合法的藏品,或者陳列展覽的主題、內容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67.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規定,擅自設立廣播電臺、電視臺、教育電視臺、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廣播電視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68.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設立廣播電視發射臺、轉播臺、微波站、衛星上行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69. | 行政處罰 | 違反《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規定,擅自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或者擅自制作電視劇及其他廣播電視節目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70.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規定,危害廣播電臺、電視臺安全播出的,破壞廣播電視設施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71.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規定,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禁止內容的節目的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72.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變更臺名、臺標、節目設置范圍或者節目套數的;出租、轉讓播出時段的;轉播、播放廣播電視節目違反規定的;播放境外廣播電視節目或者廣告的時間超出規定的;播放未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的單位制作的廣播電視節目或者未取得電視劇制作許可的單位制作的電視劇的;播放未經批準的境外電影、電視劇和其他廣播電視節目的;教育電視臺播放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禁止播放的節目的;未經批準,擅自舉辦廣播電視節目交流、交易活動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73.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規定,出租、轉讓頻率、頻段,擅自變更廣播電視發射臺、轉播臺技術參數的;廣播電視發射臺、轉播臺擅自播放自辦節目、插播廣告的;未經批準,擅自利用衛星方式傳輸廣播電視節目的;未經批準,擅自以衛星等傳輸方式進口、轉播境外廣播電視節目的;未經批準,擅自利用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播放節目的;未經批準,擅自進行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工程選址、設計、施工、安裝的;侵占、干擾廣播電視專用頻率,擅自截傳、干擾、解擾廣播電視信號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74.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規定,在廣播電視設施保護范圍內進行建筑施工、興建設施或者爆破作業、燒荒等活動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75.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規定,損壞廣播電視設施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76.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規定,在廣播電視設施保護范圍內有種植樹木、農作物的;堆放金屬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設置金屬構件、傾倒腐蝕性物品的;鉆探、打樁、拋錨、拖錨、挖沙、取土的;拴系牲畜、懸掛物品、攀附農作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77. | 行政處罰 | 違反《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規定,未經同意,擅自在廣播電視傳輸線路保護范圍內堆放笨重物品、種植樹木、平整土地的;在天線、饋線保護范圍外進行燒荒等的;在廣播電視傳輸線路上接掛、調整、安裝、插接收聽、收視設備的;在天線場地敷設或者在架空傳輸線路上附掛電力、通信線路行為的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78.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管理規定》,機構和人員設置、技術系統配置、管理制度、運行流程、應急預案等不符合有關規定,導致播出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對技術系統的代維單位管理不力,引發重大安全播出事故的;安全播出責任單位之間責任界限不清晰,導致故障處置不及時的;節目播出、傳送質量不好影響用戶正常接收廣播電視節目的;從事廣播電視傳輸、覆蓋業務的安全播出責任單位未使用專用信道完整傳輸必轉的廣播電視節目的;未按照有關規定向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設立的監測機構提供所播出、傳輸節目的完整信號,或者干擾、阻礙監測活動的;妨礙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事故調查,或者不服從安全播出統一調配的;未按規定記錄、保存本單位播出、傳輸、發射的節目信號的質量和效果的;未按規定向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備案安全保障方案或者應急預案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79.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擅自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80.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未完整傳送廣電總局規定必須傳送的廣播電視節目的;擅自在所傳送的節目中插播節目、數據、圖像、文字及其他信息的;未按照許可證載明事項從事傳送業務的;營業場所、注冊資本、股東及持股比例、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項發生變更,未在規定期限內書面通知原發證機關的;未向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設立的監測機構提供所傳送節目的完整信號,或干擾、阻礙監測活動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81.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擅自開辦廣播電視節目的;為非法開辦的節目以及非法來源的廣播電視節目信號提供傳送服務的;擅自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82.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開辦視頻點播業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83.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未按《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載明的事項從事視頻點播業務的;未經批準,擅自變更許可證事項、注冊資本、股東及持股比例或者需終止開辦視頻點播業務的;播放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廣播電視節目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84. | 行政處罰 | 對未按《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播放視頻點播節目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85.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有重要事項發生變更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原發證機關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86.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播出前端未按規定與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監控系統進行聯網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87.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賓館飯店允許未獲得《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的機構在其賓館飯店內經營視頻點播業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88.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以及違反《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插播廣告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89.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90.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或者違反《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替換、遮蓋廣告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91. | 行政處罰 | 對已獲得入網認定證書的單位有產品質量明顯下降,不能保持認定時質量水平的;質量保證體系及管理水平不能達到認定時水平的;發生產品設計、工藝有較大改變等情況,不事先申報,仍在產品銷售中使用原認定證書的;不落實售后服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92. | 行政處罰 | 對已獲得入網認定證書的單位有產品質量嚴重下降,用戶反映較大,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涂改、出租、出借、倒賣和轉讓入網認定證書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93.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辦法》,偽造、盜用入網認定證書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94. | 行政處罰 | 對有線電視臺、有線電視站違反《有線電視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或者第十一條規定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95.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有線電視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未獲得許可證私自開辦有線電視臺、有線電視站,違反《有線電視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私自利用有線電視站播映自制電視節目,違反《有線電視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私自利用共用天線系統播映自制電視節目或者錄像片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96.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有線電視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未獲有線電視臺或者有線電視站、共用天線系統設計(安裝)許可證,私自承攬有線電視臺、有線電視站或者共用天線系統設計、安裝任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97. | 行政處罰 | 對有線廣播電視運營服務提供者違反《有線廣播電視運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98. | 行政處罰 | 對有線廣播電視運營服務提供者違反《有線廣播電視運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199. | 行政處罰 | 對有線廣播電視運營服務提供者違反《有線廣播電視運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規定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00.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擅自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01.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本《實施細則》第九至第十四條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02.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提供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03. | 行政處罰 | 對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機構和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生產企業之間,存在違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暫行辦法》規定的利益關聯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04. | 行政處罰 | 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傳播的節目內容違反《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05. | 行政處罰 | 對變更股東、股權結構等重大事項,未事先辦理審批手續的;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單位名稱、辦公場所、法定代表人依法變更后未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的;采用合資、合作模式開展節目生產購銷、廣告投放、市場推廣、商業合作、收付結算、技術服務等經營性業務未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的;集成播控服務單位和傳輸分發服務單位在提供服務時未履行許可證查驗義務的;未按《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要求建立健全與國家網絡信息安全相適應的安全播控、節目內容、安全傳輸等管理制度、保障體系的;集成播控服務單位和內容提供服務單位未在播出界面顯著位置標注播出標識、名稱的;內容提供服務單位未采取版權保護措施,未保留節目播出信息或者未配合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查詢,以及發現含有違反本規定的節目時未及時刪除并保存記錄或者未報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的;集成播控服務單位發現接入集成播控平臺的節目含有違反《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的內容時未及時切斷節目源或者未報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的;用于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技術系統和終端產品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的;向未取得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許可的單位提供與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有關的服務器托管、網絡傳輸、軟硬件技術支持、代收費等服務的;未向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設立的節目監控系統提供必要的信號接入條件的;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在同一年度內3次出現違規行為的;拒絕、阻撓、拖延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以虛假證明、文件等手段騙取《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06.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從事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07. | 行政處罰 | 對未按照《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載明的事項從事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違規傳播時政類視聽新聞節目的;集成播控服務單位未對內容提供服務單位播出的節目進行統一集成和播出監控或者未負責電子節目指南(EPG)、用戶端、計費、版權等管理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08. | 行政處罰 | 對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單位轉播、鏈接、聚合、集成非法廣播電視頻道節目、非法視聽節目網站的節目和未取得內容提供服務許可的單位開辦的節目的;集成播控服務單位擅自插播、截留、變更內容提供服務單位播出的節目信號的;傳輸分發服務單位擅自插播、截留、變更集成播控平臺發出的節目信號和電子節目指南(EPG)、用戶端、計費、版權等控制信號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09.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電視劇內容管理規定》,擅自制作、發行、播出電視劇或者變更主要事項未重新報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10.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電視劇內容管理規定》,制作、發行、播出的電視劇含有《電視劇內容管理規定》第五條禁止內容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11.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12. | 行政處罰 | 對傳播的視聽節目內容違反《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的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13.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擅自在互聯網上使用廣播電視專有名稱開展業務的;變更股東、股權結構,或上市融資,或重大資產變動時,未辦理審批手續的;未建立健全節目運營規范,未采取版權保護措施,或對傳播有害內容未履行提示、刪除、報告義務的;未在播出界面顯著位置標注播出標識、名稱、《許可證》和備案編號的;未履行保留節目記錄、向主管部門如實提供查詢義務的;向未持有《許可證》或備案的單位提供代收費及信號傳輸、服務器托管等與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有關的服務的;未履行查驗義務,或向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提供其《許可證》或備案載明事項范圍以外的接入服務的;進行虛假宣傳或者誤導用戶的;未經用戶同意,擅自泄露用戶信息秘密的;互聯網視聽服務單位在同一年度內三次出現違規行為的;拒絕、阻撓、拖延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以虛假證明、文件等手段騙取《許可證》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14. | 行政處罰 | 對未按照許可證載明或備案的事項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或違規播出時政類視聽新聞節目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15. | 行政處罰 | 對轉播、鏈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廣播電視頻道和視聽節目網站內容的,擅自插播、截留視聽節目信號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16. | 行政處罰 | 對電影院在向觀眾明示的電影開始放映時間之后至電影放映結束前放映廣告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17. | 行政處罰 | 對承接含有損害我國國家尊嚴、榮譽和利益,危害社會穩定,傷害民族感情等內容的境外電影的洗印、加工、后期制作等業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18. | 行政處罰 | 對電影發行企業、電影院等有制造虛假交易、虛報瞞報銷售收入等行為,擾亂電影市場秩序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19.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規定擅自從事電影攝制、發行、放映活動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20. | 行政處罰 | 對發行、放映未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的電影的;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后變更電影內容,未依照規定重新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擅自發行、放映、送展的;提供未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的電影參加電影節(展)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21. | 行政處罰 | 對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買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規定的許可證、批準或者證明文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本法規定的許可證、批準或者證明文件的;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規定的許可證、批準或者證明文件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22.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與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合作攝制電影,或者擅自到境外從事攝制活動的;擅自到境外進行電影底片、樣片沖洗或者后期制作,或者未按照批準文件載明的要求執行的;洗印加工未取得《攝制電影許可證》、《攝制電影片許可證(單片)》的單位攝制的電影底片、樣片,或者洗印加工未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的電影片拷貝的;未經批準,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電影底片、樣片或者電影片拷貝,或者未將洗印加工的境外電影底片、樣片或者電影片拷貝全部運輸出境的;利用電影資料片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經營性的發行、放映活動的;未按照規定的時間比例放映電影片,或者不執行國務院廣播電影行政部門停止發行、放映決定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23. | 行政處罰 | 對出口、發行、放映未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的電影片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24. | 行政處罰 | 對攝制含有《電影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內容的電影片,或者洗印加工、進口、發行、放映明知或者應知含有《電影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內容的電影片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25.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改建、拆除電影院或者放映設施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26. | 行政處罰 | 對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人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未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驗證有關證明的;擅自將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的;將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紙型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的;偽造、變造學位證書、學歷證書等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公文、證件的,或者盜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的;非法加印或者銷售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出版行政部門備案的,或者未將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全部運輸出境的;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個人超范圍經營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27. | 行政處罰 | 對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驗證印刷委托書、有關證明或者準印證,或者未將印刷委托書報出版行政部門備案的;假冒或者盜用他人名義,印刷出版物的;盜印他人出版物的;非法加印或者銷售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的;征訂、銷售出版物的;擅自將出版單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紙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的;未經批準,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或者未將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運輸出境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28. | 行政處罰 | 對單位內部設立印刷廠(所)違反《印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沒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保密工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29. | 行政處罰 | 對單位內部設立的印刷廠(所)未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二章的規定辦理手續,從事印刷經營活動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30.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設立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或者擅自從事印刷經營活動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31. | 行政處罰 | 對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動工作證、通行證、在社會上流通使用的票證,印刷企業沒有驗證主管部門的證明的,或者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的;印刷業經營者偽造、變造學位證書、學歷證書等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公文、證件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32. | 行政處罰 | 對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動工作證、通行證、在社會上流通使用的票證,委托印刷單位沒有取得主管部門證明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33. | 行政處罰 | 對印刷業經營者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裝裝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廢品和印板、紙型、印刷底片、原稿等的;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人擅自保留其他印刷品的樣本、樣張的,或者在所保留的樣本、樣張上未加蓋“樣本”、“樣張”戳記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34. | 行政處罰 | 對印刷業經營者沒有建立承印驗證制度、承印登記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動殘次品銷毀制度等的;在印刷經營活動中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沒有及時向公安部門或者出版行政部門報告的;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等主要登記事項,或者終止印刷經營活動,不向原批準設立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的;未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留存備查的材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35. | 行政處罰 | 對印刷業經營者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門的許可,擅自兼營或者變更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業經營者的;因合并、分立而設立新的印刷業經營者,未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手續的;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印刷經營許可證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36. | 行政處罰 | 對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接受委托印刷注冊商標標識,未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驗證、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章的《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注冊商標圖樣或者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復印件的;接受委托印刷廣告宣傳品、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印刷品,未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驗證委托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個人的居民身份證的,或者接受廣告經營者的委托印刷廣告宣傳品,未驗證廣告經營資格證明的;盜印他人包裝裝潢印刷品的;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裝裝潢印刷品未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出版行政部門備案的,或者未將印刷的境外包裝裝潢印刷品全部運輸出境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37. | 行政處罰 | 對印刷業經營者印刷明知或者應知含有《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禁止印刷內容的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國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38. | 行政處罰 | 對復制單位未依照《復制管理辦法》的規定驗證復制委托書及其他法定文書的;復制單位擅自復制他人的只讀類光盤和磁帶磁盤的;復制單位接受非音像出版單位、電子出版物單位或者個人委托復制經營性的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或者自行復制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復制單位未履行法定手續復制境外產品的,或者復制的境外產品沒有全部運輸出境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39.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復制單位或擅自從事復制業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40. | 行政處罰 | 對復制明知或者應知含有《復制管理辦法》第三條所列內容產品或其他非法出版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41. | 行政處罰 | 對復制單位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業務范圍等,未依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審批、備案手續的;復制單位未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留存備查的材料的;光盤復制單位使用未蝕刻或者未按本辦法規定蝕刻SID碼的注塑模具復制只讀類光盤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42. | 行政處罰 | 對光盤復制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未經審批,擅自增加、進口、購買、變更光盤復制生產設備的;國產光盤復制生產設備的生產商未按《復制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要求報送備案的;光盤復制單位未按《復制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報送樣盤的;復制生產設備或復制產品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復制單位的有關人員未按《復制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參加崗位培訓的;違反《復制管理辦法》的其他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43. | 行政處罰 | 對批發、零售、出租、放映非音像出版單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或者非音像復制單位復制的音像制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或者放映未經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進口的音像制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學參考或者用于展覽、展示的進口音像制品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44. | 行政處罰 | 對音像出版單位未將其年度出版計劃和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選題報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復制、批發、零售單位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業務范圍等,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審批、備案手續的;音像出版單位未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裝的明顯位置標明本條例規定的內容的;音像出版單位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送交樣本的;音像復制單位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留存備查的材料的;從事光盤復制的音像復制單位復制光盤,使用未蝕刻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激光數碼儲存片來源識別碼的注塑模具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45. | 行政處罰 | 對出版音像制品的單位有未按規定將年度出版計劃和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選題報新聞出版總署備案的;變更名稱、主辦單位或者主管機關、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業務范圍等,未依照《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規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辦理審批、備案手續的;未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裝的明顯位置標明《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規定》所規定的項目的;未依照規定期限送交音像制品樣本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46. | 行政處罰 | 對出版含有《音像制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禁止內容的音像制品,或者制作、復制、批發、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應知含有《音像制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禁止內容的音像制品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47. | 行政處罰 | 對制作明知或者應知含有《音像制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禁止內容的音像制品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48. | 行政處罰 | 對出版含有《音像制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禁止內容的音像制品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49. | 行政處罰 | 對音像出版單位向其他單位、個人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轉讓本單位的名稱,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本單位的版號的;音像出版單位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制作許可證》的單位制作音像制品,或者委托未取得《復制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復制音像制品的;音像出版單位出版未經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進口的音像制品的;音像制作單位、音像復制單位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驗證音像出版單位的委托書、有關證明的;音像復制單位擅自復制他人的音像制品,或者接受非音像出版單位、個人的委托復制經營性的音像制品,或者自行復制音像制品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50. | 行政處罰 | 對出版音像制品的單位有向其他單位、個人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轉讓本單位的名稱、音像制品出版的許可證件或者批準文件,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轉讓本單位的版號或者復制委托書的;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制作許可證》的單位制作音像制品,或者委托非依法設立的復制單位復制音像制品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51. | 行政處罰 | 對音像制作單位接受音像出版單位委托制作音像制品未依照本規定驗證有關證明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52.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立音像制品出版、進口單位,擅自從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復制業務或者進口、批發、零售經營活動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53.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從事音像制品成品進口經營活動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54.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立音像制品出版單位,擅自從事音像制品出版業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55.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從事音像制品制作經營活動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56. | 行政處罰 | 對其他出版單位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音像制品,其名稱與本版出版物不一致或者單獨定價銷售的;音像出版單位及其他委托復制單位,未按照《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內容、期限留存備查材料的;委托復制非賣品的單位銷售或變相銷售非賣品或者以非賣品收取費用的;委托復制非賣品的單位未在非賣品包裝和盤帶顯著位置注明非賣品編號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57. | 行政處罰 | 對出版未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擅自進口的音像制品;批發、零售、出租或者放映未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進口的音像制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學參考或者用于展覽、展示的進口音像制品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58. | 行政處罰 | 對音像制作單位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未按本規定參加崗位培訓的;未按本規定填寫制作或者歸檔保存制作文檔記錄的;接受非出版單位委托制作音像制品,未依照本規定驗證委托單位的有關證明文件的或者未依照本規定留存備查材料的;未經授權將委托制作的音像制品提供給委托方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制作的音像制品不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技術標準和規定的;未依照有關規定參加年度核驗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59. | 行政處罰 | 對音像制作單位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以制作單位名義在音像制品上署名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60. | 行政處罰 | 對音像制作單位有變更名稱、業務范圍,或者兼并其他音像制作單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設立新的音像制作單位未依照本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變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或者終止制作經營活動,未依照本規定辦理備案手續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61. | 行政處罰 | 對出版物發行單位未依照規定辦理變更審批手續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62. | 行政處罰 | 對出版單位變更名稱、主辦單位或者其主管機關、業務范圍,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報紙、期刊,或者報紙、期刊改變名稱,以及出版單位變更其他事項,未依照《出版管理條例》的規定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審批、變更登記手續的;出版單位未將其年度出版計劃和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選題備案的;出版單位未依照《出版管理條例》的規定送交出版物的樣本的;印刷或者復制單位未依照《出版管理條例》的規定留存備查的材料的;出版進口經營單位未將其進口的出版物目錄報送備案的;出版單位擅自中止出版活動超過180日的;出版物發行單位、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未依照《出版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變更審批手續的;出版物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63. | 行政處罰 | 對出版、進口含有《出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禁止內容的出版物的;明知或者應知出版物含有《出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禁止內容而印刷或者復制、發行的;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禁止內容的出版物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本出版單位的名稱、書號、刊號、版號、版面,或者出租本單位的名稱、刊號的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64. | 行政處罰 | 對進口、印刷或者復制、發行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禁止進口的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復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發行進口出版物未從《出版管理條例》規定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進貨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65. | 行政處罰 | 對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本出版單位的名稱、書號、刊號、版號、版面,或者出租本單位的名稱、刊號的;利用出版活動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66.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舉辦境外出版物展覽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67.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復制、進口單位,或者擅自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復制、進口、發行業務,假冒出版單位名稱或者偽造、假冒報紙、期刊名稱出版出版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68.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69. | 行政處罰 | 對未取得《準印證》,編印具有內部資料形式,但不符合內部資料內容或發送要求的印刷品,經鑒定為非法出版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70. | 行政處罰 | 對出版單位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復制許可的單位印刷或者復制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復制單位未取得印刷或者復制許可而印刷或者復制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復制單位接受非出版單位和個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復制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復制單位未履行法定手續印刷或者復制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復制的境外出版物沒有全部運輸出境的;印刷或者復制單位、發行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印刷或者復制、發行未署出版單位名稱的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復制單位、發行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印刷或者復制、發行偽造、假冒出版單位名稱或者報紙、期刊名稱的出版物的;出版、印刷、發行單位出版、印刷、發行未經依法審定的中學小學教科書,或者非依照《出版管理條例》規定確定的單位從事中學小學教科書的出版、發行業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71.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未能提供近2年的出版物發行進銷貨清單等有關非財務票據或者清單、票據未按規定載明有關內容的;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的;張貼、散發、登載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或者有欺詐性文字、與事實不符的征訂單、廣告和宣傳畫的;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權頁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未在經營場所明顯處張掛或者未在網頁醒目位置公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登載的有關信息或者鏈接標識的;出售、出借、出租、轉讓或者擅自涂改、變造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公開宣傳、陳列、展示、征訂、銷售或者面向社會公眾發送規定應由內部發行的出版物的;委托無出版物批發、零售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銷售業務的;未從依法取得出版物批發、零售資質的出版發行單位進貨的;提供出版物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未按本規定履行有關審查及管理責任的;應按本規定進行備案而未備案的;不按規定接受年度核驗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72. | 行政處罰 | 對在中小學教科書發行過程中違反《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擅自調換已選定的中小學教科書的;擅自征訂、搭售教學用書目錄以外的出版物的;擅自將中小學教科書發行任務向他人轉讓和分包的;涂改、倒賣、出租、出借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證書的;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中小學教科書發行任務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費用的;未按規定做好中小學教科書的調劑、添貨、零售和售后服務的;未按規定報告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情況的;出版單位向不具備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的單位供應中小學教科書的;出版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向依法確定的中小學教科書發行企業足量供貨的;在中小學教科書發行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或者存在其他干擾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活動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73. | 行政處罰 | 對在中小學教科書發行過程中違反《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發行未經依法審定的中小學教科書的;不具備中小學教科書發行資質的單位從事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活動的;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確定的單位從事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中小學教科書發行活動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74. | 行政處罰 | 對發行違禁出版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75. | 行政處罰 | 對發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禁止進口的出版物,或者發行未從依法批準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進貨的進口出版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76. | 行政處罰 | 對發行其他非法出版物和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復制、發行的出版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77. | 行政處罰 | 對征訂、儲存、運輸、郵寄、投遞、散發、附送《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二十條所列出版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78.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訂戶訂購進口出版物管理辦法》其他規定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79.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從事進口出版物的訂戶訂購業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80.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十條,擅自與境內外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企業進行涉及網絡出版服務業務的合作的;違反《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十九條,未標明有關許可信息或者未核驗有關網站的《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的;違反《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未按規定實行編輯責任制度等管理制度的;違反《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未按規定或標準配備應用有關系統、設備或未健全有關管理制度的;未按《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要求參加年度核驗的;違反《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四條,網絡出版服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未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違反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關于網絡出版其他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81.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82. | 行政處罰 | 對網絡出版服務單位變更《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登記事項、資本結構,超出批準的服務范圍從事網絡出版服務,合并或者分立,設立分支機構,未依據本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網絡出版服務單位未按規定出版涉及重大選題出版物的;網絡出版服務單位擅自中止網絡出版服務超過180日的;網絡出版物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83.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或者擅自上網出版網絡游戲(含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網絡游戲)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84. | 行政處罰 | 對出版、傳播含有《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禁止內容的網絡出版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85. | 行政處罰 | 對電子出版物制作單位違反《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未辦理備案手續的;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違反《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未按規定使用中國標準書號或者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的;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出版的電子出版物不符合國家的技術、質量標準和規范要求的,或者未按《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載明有關事項的;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電子出版物,違反《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有關規定的;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與境外機構合作出版電子出版物,未按《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第三十條辦理選題審批手續的,未按《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將樣盤報送備案的;電子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違反《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的;委托復制電子出版物非賣品違反《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第四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或者未按第四十四條標明電子出版物非賣品統一編號的;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及其他委托復制單位違反《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委托未經批準設立的復制單位復制,或者未遵守有關復制委托書的管理制度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86. | 行政處罰 | 對圖書、報紙、期刊、音像等出版單位未經批準,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電子出版物(擅自從事電子出版物出版業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87. | 行政處罰 | 對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變更名稱、主辦單位或者主管單位、業務范圍、資本結構,合并或者分立,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變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未依照《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的要求辦理審批、變更登記手續的;經批準出版的連續型電子出版物,新增或者改變連續型電子出版物的名稱、刊期與出版范圍,未辦理審批手續的;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未按規定履行年度出版計劃和重大選題備案的;出版單位未按照有關規定送交電子出版物樣品的;電子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違反《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未經批準進口電子出版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88. | 行政處罰 | 對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轉讓本單位的名稱、電子出版物專用中國標準書號、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89. | 行政處罰 | 對從事電子出版物制作、出版業務,制作、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禁止內容的電子出版物的;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禁止內容的電子出版物而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本出版單位的名稱、電子出版物專用中國標準書號、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條碼及電子出版物復制委托書行為的處罰(依據《出版管理條例》最新修訂版)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90.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立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擅自從事電子出版物出版業務,偽造、假冒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或者連續型電子出版物名稱、電子出版物專用中國標準書號出版電子出版物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91. | 行政處罰 | 對未經批準擅自編印內部資料的;編印《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禁止內容的內部資料的;違反《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編印、發送內部資料的;委托非出版物印刷企業印刷內部資料或者未按照《準印證》核準的項目印制的;未按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第十八條送交樣本的,及違反《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其他規定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92. | 行政處罰 | 對印刷業經營者印刷明知或者應知含有《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禁止內容的內部資料的;非出版物印刷企業印刷內部資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93. | 行政處罰 | 對出版物印刷企業未按《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規定承印內部資料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94. | 行政處罰 | 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明知互聯網內容提供者通過互聯網實施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或者雖不明知,但接到著作權人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移除相關內容,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95. | 行政處罰 | 對有下列侵權行為,并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作品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96. | 行政處罰 | 對故意制造、進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開、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的;通過信息網絡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獲得經濟利益的;為扶助貧困通過信息網絡向農村地區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未在提供前公告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的名稱和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稱)以及報酬標準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97. | 行政處罰 | 對有下列侵權行為之一,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通過信息網絡擅自向公眾提供他人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的;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的;故意刪除或者改變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明知或者應知未經權利人許可而被刪除或者改變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的;為扶助貧困通過信息網絡向農村地區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超過規定范圍,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標準支付報酬,或者在權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后未立即刪除的;通過信息網絡提供他人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的名稱或者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稱),或者未支付報酬,或者未依照本條例規定采取技術措施防止服務對象以外的其他人獲得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防止服務對象的復制行為對權利人利益造成實質性損害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98. | 行政處罰 | 對網絡服務提供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或者拖延提供涉嫌侵權的服務對象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網絡地址等資料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99. | 行政處罰 | 對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有下列侵權行為,同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復制或者部分復制著作權人的軟件的;向公眾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傳播著作權人的軟件的;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件著作權而采取的技術措施的;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件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轉讓或者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件著作權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00.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制作、仿制、發放、銷售新聞記者證或者擅自制作、發放、銷售采訪證件的;假借新聞機構、假冒新聞記者從事新聞采訪活動的;以新聞采訪為名開展各類活動或者謀取利益行為的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01. | 行政處罰 | 未經批準開展與公共體育設施功能、用途不相適應的服務活動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02.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射擊競技體育運動槍支管理辦法的行為的行政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303. | 行政處罰 | 對沒按規定辦理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 | 1.主體信息;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政府網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