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支持企業放心干事、安心發展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提出4個方面12項措施,提升行政檢查的規范化和透明度,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若干措施》提出,建立事項清單管理、專項檢查評估報批等制度,編制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專項檢查必須事先充分論證其合法性、必要性,擬訂檢查計劃,經市人民政府或者實行垂直管理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向市司法局備案。通過加強計劃統籌、隊伍設置,深化行政檢查“綜合查一次”,及時跟蹤單個企業檢查頻次,杜絕行政檢查過頻擾企。
《若干措施》要求,推行掃碼入企登記制度,構建入企監測平臺,全面統計各單位入企活動頻次,各類檢查巡查以及觀摩、督導、考察、服務等入企活動均要掃碼。各行政執法主體建立本領域分級分類檢查制度,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行政檢查,建立“無事不擾”企業白名單并實施動態調整更新,對白名單企業原則上不再主動實施現場檢查。針對涉及公共安全、衛生健康等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重點監管。
《若干措施》明確,持續推行包容審慎監管,落實教育與懲戒相結合原則,實施行政處罰要過罰相當,避免“小過重罰”,慎重實施行政強制,探索罰款超長期暫緩、分期繳納機制,依法探索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不超過2年的超長暫緩繳納或者分期繳納期限依法依規保障企業權益。
《若干措施》的出臺,是東莞市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的具體實踐。通過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實現監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讓企業放心干事、安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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