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第一林長和林長共同簽發《關于全面深化東莞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令(2024年第2號)》,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動林業高質量發展,助力“百千萬工程”和綠美東莞生態建設,不斷拓寬“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轉化通道。林長令提出:
一是明確改革目標,統籌保護與發展。全市各級林長要高度重視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要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凝聚各部門合力,主動謀劃,落實政策資金支持,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要鞏固和拓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實現綠富雙贏,為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廣東樣板作出東莞貢獻。
二是推進產權明晰,放活經營自主權。要堅決落實集體林地所有權,堅持農村集體林地集體所有。承包期屆滿后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林地打亂重分。完善集體林權流轉管理制度,加強集體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妥善有序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加強林權類不動產登記數據的信息共享。
三是強化考核力度,加強隊伍建設。要加強隊伍建設,推動人員力量向執法一線傾斜,加強林業行政執法和生態護林力量,健全完善市、鎮街(園區)、村(社區)三級森林防滅火工作指揮體系,形成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
四是廣泛發動宣傳,推動落地見效。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在重要地段、重要區域積極宣傳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出的新理念新任務新舉措新要求,講好東莞林改故事。鼓勵各級民間林長走村入戶深入宣傳林改工作,共同推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為加速推進綠美東莞生態建設,推動東莞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接下來,東莞市將以2024年度全面推行林長制和綠美廣東生態建設考核為契機,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更優作風,積極穩妥高效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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