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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030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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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15:34 -
來源: 本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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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27號)公開的情況表,涉及我市1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東莞市虎門柞生蔬菜店銷售的“白蘿卜”
(一)、抽檢基本情況
東莞市虎門柞生蔬菜店銷售的“白蘿卜”(購進日期:2024-04-07)經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噻蟲嗪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銷售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行為。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1、對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給予警告;2、沒收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違法所得叁拾元(¥30元);對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行為處壹仟元(¥1000元)的罰款。(《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4〕030625140號)
(三)原因排查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對已銷售的該批次“白蘿卜”進行召回,并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銷售和儲存場所的衛生條件、溫濕度都符合食用農產品經營的相關要求。因此,該批次“白蘿卜”抽檢不合格的原因不是在當事人店銷售過程造成的,應該是在種殖環節造成的。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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