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82號),涉及我鎮1家經營企業,東莞市洪梅宸瑜光雞檔銷售的“三黃雞肉”產品?,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東莞市洪梅宸瑜光雞檔銷售的“三黃雞肉”產品(進貨日期:2023-09-08)“磺胺類(總量)”項目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洪梅宸瑜光雞檔銷售的“三黃雞肉”產品(進貨日期:2023-09-08)“磺胺類(總量)”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且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有向進貨商索取票據,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參照《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的規定對其免予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該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該店在購買、存儲和銷售該批次“三黃雞肉”,嚴格按照食品儲存條件進行儲存該批次“三黃雞肉”,所以認為該批次“三黃雞肉”抽檢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養殖環節用藥管理不嚴或休藥期不足所致,而不是該店導致的。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已分別將不合格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轄區監管部門。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