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2年56號),涉及我鎮1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洪梅陳記食府銷售鎘(以 Cd 計)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水產品
(一)抽檢基本情況。東莞市洪梅陳記食府銷售的花蟹(規格:散裝,購進日期:2022年7月19日)產品,鎘(以 Cd 計)項目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洪梅陳記食府銷售鎘(以 Cd 計)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水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構成經營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钡囊幎?,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我局調查,且當事人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有向進貨商索取票據,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并未造成危害后果。參照《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五)其他依法應當不予行政處罰的?!钡囊幎?,本局決定對上述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該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對已銷售的該批不合格食品進行召回,并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該店認為上述批次的花蟹的鎘(以 Cd 計)項目不合格是養殖或運輸環節導致的。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已將不合格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轄區監管部門。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洪梅分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