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187號),涉及我市1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鑫鵬購物廣場銷售的“黃豆芽”產品
(一)東莞市鑫鵬購物廣場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測項目不合格。
(二)我局執法人員對該購物廣場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執法人員未發現有上述批次的“黃豆芽”。 經調查,該檔共購進了上述“黃豆芽”10公斤,實銷9.56公斤,其中0.44公斤是豆芽渣的耗損,已全部銷售完畢。
(三)執法人員依法責令該檔停止銷售不合格食品,并責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召回。該店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召回公告,目前無召回產品。
(四)我局已依法對該檔進行立案,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