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和平副食店抽檢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
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21號),涉及我市1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洪梅和平副食店銷售的雞蛋
東莞市洪梅和平副食店銷售的雞蛋,氟苯尼考檢測項目不合格。
我局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執法人員現場未發現存放有上述同批次的“雞蛋”。經調查,該店共購進了上述“雞蛋”20公斤,用于抽檢1.3公斤,銷售18.7公斤,貨值共410元,已全部銷售完畢,無庫存。
執法人員依法責令該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對上述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進行召回。該店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召回公告,目前無召回產品。
我局依法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調查。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