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18年2401號)
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39號),涉及我市1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東莞市洪梅建龍蔬菜檔銷售的油麥菜
(一)東莞市洪梅建龍蔬菜檔銷售的油麥菜,氟蟲腈檢測項目不合格。
(二)我局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店經營銷售油麥菜氟蟲腈項目抽檢不合格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資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資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初次違法,涉案貨值較少,違法行為輕微并且及時糾正,亦未發現造成危害后果,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并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
該店自查分析上述批次產品在陰涼、避光的條件下貯存和銷售,符合其貯存條件,氟蟲腈項目不合格是食品供貨商的問題導致。
我局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已將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地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