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洪梅鎮食品藥品監督站行政處罰信息公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處罰名稱 | 處罰類別 | 處罰事由 | 處罰依據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法人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案件名稱 | 履行方式 |
(東)食藥監食罰〔2018〕24071701號 | 處以罰款 | 當事人經營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處以罰款 | 東莞市洪梅和平副食店 | 袁和平 | 主動履行,處以罰款 | 2018年8月17日 | 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洪梅監督站) | 東莞市洪梅和平副食店經營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 | 主動履行 | |
(東)食藥監食罰〔2018〕24070501號 | 不予行政處罰 | 當事人經營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不予行政罰款 | 東莞市洪梅建龍蔬菜檔 | 萬建龍 | 主動履行,處以罰款 | 2018年7月24日 | 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洪梅監督站) | 東莞市洪梅建龍蔬菜檔經營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 | 主動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