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現將《洪梅鎮農村(社區)集體資產交易辦法》(洪府辦〔2021〕68號)的有效期延長至2026年2月28日,期間新的交易辦法出臺,延期自動終止。在有效期期間,原則上繼續沿用原有政策。
洪梅鎮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
點擊圖標進入老人版
Shift+1
點擊圖標進入讀屏版
Shift+2
移動APP Android
客戶端下載 Windo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