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公司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為高效指導鎮街開展鎮(街道)屬企業改革和資產監管工作,助推鎮街(園區)屬企業高質量發展,10月29日市國資委舉辦第十期鎮(街道)屬企業改革和資產監管業務培訓。市國資委相關科室業務骨干、各鎮街(園區)屬企業監管機構負責人、各鎮街(園區)屬集團公司負責人及業務骨干共130多人參加培訓。
本次培訓邀請了廣東法制盛邦(東莞)律師事務所馬月陽律師介紹了公司法修訂背景和公司法修訂內容概覽,解讀了關注度較高的熱點重點內容,包括股東的權與責、董事會職權、董監高責任和國家出資公司的特別規定等。
通過此次培訓,各鎮街(園區)屬企業監管機構及鎮街(園區)屬企業對新《公司法》有了全面、系統的理解,為鎮街(園區)屬企業的經營運作提供了法律指引,有利于鎮街(園區)屬企業逐步推進企業現代化治理改革,促進鎮街(園區)屬企業成為培育和發展鎮區域經濟新質生產力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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