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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莞城轄區已完善辦學規劃樓盤且戶籍未遷入該樓盤的適齡兒童申請2014年一年級學位指引
  • 2014-08-16 17:57
  • 來源: 中國東莞莞城街道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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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莞城轄區已完善辦學規劃樓盤且戶籍未遷入該樓盤的適齡兒童申請2014年一年級學位指引

 

    一、樓盤生定義

       居住在莞城轄區已完善辦學規劃樓盤且戶籍未遷入該樓盤的適齡兒童(已落戶至樓盤的適齡兒童可直接到對應學區報名)

    二、申請流程

     各業主到樓盤發展商登記---→樓盤發展商匯總上報“樓盤生學位申請表匯總表”---→招生辦審核學位申請---→樓盤發展商通知業主審批結果---→樓盤主業根據通知結果到學校正式報名--→發放錄取通知。

    三、學位申請時間、地點和相關材料

樓盤生以樓盤為單位于4月10日至4月15日由樓盤發展商統一到莞城招生辦申請學位。(莞城招生辦地址:莞城街道高第街1號813室,電話:22103018)

申請原則:一單元一學位(申請對象是雙胞胎的提供2個學位),必須是所屬單元業主子女。申請一年級學位的必須是滿六周歲(即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當日)、有學習能力、且未曾在其他地方入讀過小學適齡兒童。

各樓盤發展商上交學位申請匯總表時,必須提供適齡兒童的戶口簿、出生證正本和復印件,業主的購房合同或房產證正本和復印件。如無出生證需提供業主與適齡兒童親子關系證明。外國籍學生只能安排到有接收外國籍學生資格的學校。

四、學位安排

樓盤生按“統籌調配”的原則,經莞城招生辦審核后,由有學位的學校安排學位。

五、辦理報名時間、地點及提交材料

辦理報名時間由招生辦擇日通知,報名地點在提供學位的學校。

業主子女到學校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適齡兒童的戶口簿、出生證、購房合同或房產證正本、防疫部門出具的兒童預防接種證明、兒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張報名。同時需攜帶適齡兒童面試。

六、錄取辦法及時間

樓盤生辦理報名手續后,經提供學位學校、莞城招生辦審核后,由提供學位學校錄取,領取入學通知書時間由錄取學校擇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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