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醫保新政相關情況的進一步說明
近日,我市醫保新政的出臺引發了社會關注和討論,部分參保群眾因對新政理解不全面,如“醫保新政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正在個人繳交補充醫療保險的人員影響和建議”等相關消息在部分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傳播。為向社會公眾全面、正確解讀醫保政策,現將相關情況進一步說明如下:
《東莞市醫療保障辦法》(東府〔2023〕60號)將于2024年1月1日起實施。由于貫徹落實省有關統賬結合職工醫保繳費最低標準的規定,政策實施后,現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補充醫療保險”的人員(包括網傳“目前每月交29.13元醫療保險費的退休人員”、“每月交189.12元醫療保險費的退休人員”),其實際繳費略有增加。為減少對該類參保人的影響,此次改革我局進行了相應的政策過渡銜接,同步提升了該類參保人的醫療保障待遇水平。
一方面,做好費率過渡性銜接。實際上,疫情期間住院補充醫療保險實施階段性降費措施,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補充醫療保險”的人員繳費費率降費后現為3.3%,但階段性降費措施將于2023年年底到期,到期后將恢復至原來的政策費率4.8%。按照醫保新政,該類參保人政策費率為5.5%;為做好過渡銜接,我局擬于2024年1月起實施階段性過渡銜接措施,費率減低至4.8%,與前面所說的原政策費率4.8%是一致的。
另一方面,同步提升住院及門診醫療保障待遇水平。一是住院起付標準降低50%,支付比例增加5個百分點;二是醫院就醫普通門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增加100%,即2024年醫院就醫普通門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可增至1874元,支付比例增加5個百分點;三是門診特定病種基本醫療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增加20%;四是已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參保人,其異地就醫普通門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增加20%;五是繳費滿年限(男30年、女25年)的,不再需要繳納醫保費,且可新建立個人賬戶,每月按149.91元劃入,直至終生。
參保人如對政策有疑問的,可致電咨詢熱線12345或前往醫保經辦機構窗口咨詢。
東莞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