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對我市的華僑捐贈項目進行監督、管理,根據《廣東省華僑捐贈公益事業項目監督管理辦法》,結合我局華僑捐贈項目監管的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一、本規則所稱華僑捐贈項目,是指東莞市行政區域內,由華僑捐贈興辦或由華僑發起捐贈興建的公益項目。
二、華僑捐贈項目登記:
華僑捐贈財產興辦公益事業工程項目竣工后,受贈單位應在接受捐贈之日起一個月內報其上級主管部門和所在鎮街僑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捐建工程竣工后,受贈單位應及時向所在鎮街僑務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確認。
?。ㄒ唬┤A僑捐贈項目低于10萬元人民幣的項目,由受贈單位填報《普查登記表》(附件1),每份表格填寫一個僑捐項目情況,填報單位加蓋公章。報表填報一式四份,受贈單位一份,業務主管部門一份,鎮街僑務部門一份,市外事僑務局一份。
?。ǘ┤A僑捐贈項目不少于10萬元人民幣的項目,由受贈單位填報《確認呈報表》(附件2),填報單位加蓋公章。該報表填報一式五份,受贈單位一份,業務主管部門一份,鎮街僑務部門一份,市外事僑務局一份,省僑辦一份。再由我局向省僑辦上報備案,并向捐贈人頒布《捐贈證書》及《確認證書》,如僑捐項目是實體建筑類捐贈,省僑辦將頒發《廣東省僑捐項目》牌匾。
市外事僑務局收到受贈部門上交的僑捐項目資料后,對資料整理歸檔,并通過廣東省華僑捐贈管理系統對僑捐項目進行登記。(使用說明見附件3)
三、華僑捐贈項目用途變更:
華僑捐贈項目形成的資產,除捐贈時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將其作為國有或集體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抵押,不得改變華僑捐贈項目的非營利性質和公益事業用途。
因城鄉建設規劃或體制改革等特殊情況確需改變用途的華僑捐贈項目,應在確保華僑捐贈財產的非營利性質和公益事業用途不變的前提下,由受贈單位提出具體的處理方案,經受贈單位主管部門和捐贈人同意后,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捐資額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須經地級以上市僑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捐資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須經省僑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ㄒ唬┦苜泦挝恢贫▽θA僑捐贈項目的處理方案,并將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批。(捐資額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須經地級以上市僑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捐資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須經省僑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ǘ┙浭苜泦挝恢鞴懿块T審批同意后,受贈單位將處理方案送至捐贈人或捐贈人的直系親屬,經同意后方可執行。
?。ㄈ┦苜泦挝恍鑼⑷A僑捐贈項目用途變更資料(華僑捐贈項目變更用途方案、受贈單位主管部門意見、捐贈人意見復印件各一份)交市外事僑務局備案,市外事僑務局 通過廣東省華僑捐贈管理系統對僑捐項目進行登記。(使用說明見附件3)
四、華僑捐贈項目報廢處理:
對因不可抗力因素毀壞或已屆使用期限報廢的華僑捐贈項目,應經社會專業鑒證機構及行業主管機構出具意見,報僑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辦理注銷登記。受贈單位應及時將報廢項目的處理意見通報捐贈人,并報市外事僑務局 通過廣東省華僑捐贈管理系統對僑捐項目進行登記備案。(使用說明見附件3)
附件 2 廣東省華僑港澳同胞捐贈興辦公益事業項目確認呈報表
填報單位: 貨幣單位:萬元人民幣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每個項目在申請呈批時需要填寫一式五份,受贈單位、業務主管部門、省、市、縣(區)僑辦各一份存檔。
2、如捐贈人較多,可在主要捐贈人情況欄最后的空格中概括說明?!熬栀浫恕笔巧鐖F或機構,請填寫社團或機構名稱。
3、如屬道路、橋梁、運動場、游泳池等,可在“規?!币粰谔顚戦L度(公里或米)、寬度(米),政府劃撥用地折合金額不計入項目總投資額和政府投資總額,僅作為備案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