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過街道經發局提供的線索,東城生態環境分局聯合區公安分局、經發局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位于東莞市東城街道同沙東科北路23號一家涉嫌非法從事機動車拆解的工廠進行突擊檢查。
經查,該單位主要從事二手車買賣、代辦車輛報廢手續和機動車拆解業務,未辦理營業執照、生態環境審批及自主驗收、排污許可證或填報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表等合規手續,屬于無證照違法經營。在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情況下,該單位已設置準備報廢車輛的輪轂和輪胎拆卸、火焰切割、用鉤機拆解車輛等工序?,F場已配置1臺鉤機、1臺叉車、1臺空壓機、1臺風炮、1批五金作業生產設備,并已投入生產使用。其中,鉤機用于報廢車輛的壓扁和撕扯,叉車用于報廢車輛的裝車,風炮用于報廢車輛輪轂和輪胎拆卸,以上工序作業時會產生噪聲污染,但現場沒有設置消聲降噪措施。該單位的生產場地是露天場所,地面未做硬底化,未落實“防滲漏、防溢出、防腐蝕”的三防措施。
現場檢查時,該單位沒有生產,現場也沒有發現廢礦物油、廢鉛酸電池、廢電路板、廢尾氣催化劑、廢安全氣囊等物品,但存在明顯的清掃痕跡。執法人員通過仔細排查以及調取周邊監控錄像等手段,最終鎖定了該單位非法從事機動車拆解的違法事實。
經分析研判,該單位涉嫌存在未批先建和未驗先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此,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制作了雙筆錄,并立案處理。
圖1倉庫圖片
圖2報廢車輛拆解后的輪胎
圖3聯合檢查組仔細排查中
圖4待拆的報廢車輛
圖5拆解后的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