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投資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依據和種類 |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東市監罰【2024】180201028號 | 東莞市華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第二類醫療器械醫用外科口罩和未建立并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 東莞市華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91441900MA53N3JC19 | 張新寶 | 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第二類醫療器械醫用外科口罩和未建立并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17修訂版)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六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一、對當事人未建立并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二、對當事人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醫用外科口罩的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 三、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壹萬肆仟叁佰元整(¥14300.00)。 以上罰沒款合共人民幣叁萬肆仟叁佰元整(¥34300.00)。 |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