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6號),涉及東城街道1家經營者?,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東莞市東城小霞水產店銷售的“泥鰍”
?。ㄒ唬?span lang="zh-CN">位于廣東省東莞市東城街道石井校園路1號卓峰花園7棟147室的東莞市東城小霞水產店銷售的“泥鰍”(購進日期:2023年4月24日),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
(二)我局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銷售恩諾沙星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泥鰍的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責令其改正,并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3〕180815061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對其進行教育。
?。ㄈ┰摰曜圆榉治錾鲜雠?span lang="zh-CN">食品在購進及銷售時沒有做任何改變產品性質的措施或非法添加,產品存放位置周邊無污染源。因此其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是其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店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