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37號),涉及東城街道1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東莞尊榮鞋業有限公司單位食堂銷售的“豆角”
?。ㄒ唬〇|莞尊榮鞋業有限公司單位食堂銷售的“豆角(購進日期:2023年4月6日)”,噻蟲胺項目不合格。
(二)我局執法人員對該食堂進行了立案調查,該食堂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銷售噻蟲胺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豆角的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我局責令其改正,并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免于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3〕180602023號)。
?。ㄈ┰撌程米圆榉治錾鲜雠问称吩谫忂M及銷售時沒有做任何改變產品性質的措施或非法添加,產品存放位置周邊無污染源。因此其噻蟲胺項目不合格是其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食堂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