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25期)》(2022年第137號),涉及我市1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東莞市萬信佳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東良鮮雞蛋、雨露金華谷物雞蛋(15枚裝贈三枚)”
?。ㄒ唬〇|莞市萬信佳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東良蛋業有限公司供應的“東良鮮雞蛋”(規格:900g/盒,商標:圖案,生產日期:2022年6月13日)、“雨露金華谷物雞蛋(15枚裝贈三枚)”(規格:780克/盒,商標:圖案,生產日期:2022年6月13日),甲硝唑項目不合格。
?。ǘ┪揖謭谭ㄈ藛T對該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公司銷售含有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甲硝唑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我局責令其改正,并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免于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2】180815057號)。
?。ㄈ┰摴咀圆榉治錾鲜雠问称吩谶M貨及銷售時包裝是完整的,且在陰涼、避光的條件下貯存,符合其貯存條件。因此其甲硝唑項目不合格是其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公司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