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6號),涉及我市7家經營者?,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東城月維水果檔銷售的“柚子”
?。ㄒ唬〇|莞市東城月維水果檔銷售的“柚子”(購進日期:2022年3月15日),水胺硫磷項目不合格。
?。ǘ┪揖謭谭ㄈ藛T對該檔進行了立案調查,該檔銷售水胺硫磷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主動召回不合格產品,積極配合我局執法人員調查取證工作,目前未收到因食用該產品造成損害的客戶反饋的信息,其違法行為未造成明顯的社會危害和不良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參照《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給予減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規定,我局責令其改正,并決定對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一、對當事人進貨時沒有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等義務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二、對當事人經營水胺硫磷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柚子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壹佰伍拾元(¥150)并處罰款壹仟元¥1000);以上罰沒款合計人民幣壹仟壹佰伍拾元(¥1150)(《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2】180708110號)。
?。ㄈ┰摍n自查分析上述批次食品在購進及銷售時沒有做任何改變產品性質的措施或非法添加,產品存放位置周邊無污染源。因此其水胺硫磷項目不合格是其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檔導致的。
二、東莞市東城敏華河粉檔銷售的“餃子皮、云吞皮”
?。ㄒ唬〇|莞市東城敏華河粉檔銷售的“餃子皮、云吞皮”(購進日期:2022年4月18日),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合格。
?。ǘ┪揖謭谭ㄈ藛T對該檔進行了立案調查,該檔銷售含有法律法規禁止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根據《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六條第(一)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給予減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我局責令其改正,并決定對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一、對當事人進貨時沒有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等義務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二、對當事人銷售含有法律法規禁止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餃子皮和云吞皮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壹佰零貳元伍角(¥102.5)并處罰款壹仟元整(¥1000);以上罰沒款合計壹仟壹佰零貳元伍角(¥1102.5)(《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2】180705108號)。
?。ㄈ┰摍n自查分析上述批次食品在購進及銷售時沒有做任何改變產品性質的措施或非法添加,產品存放位置周邊無污染源。因此其苯甲酸及其鈉鹽項目不合格是其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檔導致的。
三、東莞市東城阿桃水產店銷售的“黃鱔(淡水魚)”
?。ㄒ唬〇|莞市東城阿桃水產店銷售的“黃鱔(淡水魚)”(購進日期:2022年4月13日),氯霉素項目不合格。
?。ǘ┪揖謭谭ㄈ藛T對該檔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店銷售含有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氯霉素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情況,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我局責令其改正,并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免于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2】180718036號)。
?。ㄈ┰摰曜圆榉治錾鲜雠问称吩谫忂M及銷售時沒有做任何改變產品性質的措施或非法添加,產品存放位置周邊無污染源。因此其氯霉素項目不合格是其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店導致的。
?。ㄋ模┪揖纸拥讲缓细駲z驗報告后,已將不合格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轄區監管部門。
四、東莞市東城明記魚檔銷售的“大黃魚(海水魚)”
?。ㄒ唬〇|莞市東城明記魚檔銷售的“大黃魚(海水魚)”(購進日期:2022年4月13日),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
?。ǘ┪揖謭谭ㄈ藛T對該檔進行了立案調查,該檔銷售恩諾沙星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我局責令其改正,并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免于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2】180712035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對其進行教育。
?。ㄈ┰摍n自查分析上述批次食品在購進及銷售時沒有做任何改變產品性質的措施或非法添加,產品存放位置周邊無污染源。因此其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是其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檔導致的。
?。ㄋ模┪揖纸拥讲缓细駲z驗報告后,已將不合格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轄區監管部門。
五、東莞市東城春麗蔬菜檔銷售的“韭菜”
?。ㄒ唬〇|莞市東城春麗蔬菜檔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2022年4月12日),腐霉利項目不合格。
?。ǘ┪揖謭谭ㄈ藛T對該檔進行了立案調查,該檔銷售腐霉利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構成沒有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等義務的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主動召回不合格產品,積極配合我局執法人員調查取證工作,目前未收到因食用該產品造成損害的客戶反饋的信息,其違法行為未造成明顯的社會危害和不良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參照《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給予減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規定。我局責令其改正,并決定對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一、對當事人進貨時沒有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等義務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二、對當事人銷售腐霉利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韭菜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貳佰貳拾伍元(¥225)并處罰款伍佰元(¥500);以上罰沒款合計人民幣柒佰貳拾伍元(¥725)(《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2】180704105號)。
?。ㄈ┰摍n自查分析上述批次食品在購進及銷售時沒有做任何改變產品性質的措施或非法添加,產品存放位置周邊無污染源。因此其腐霉利項目不合格是其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檔導致的。
?。ㄋ模┪揖纸拥讲缓细駲z驗報告后,已將不合格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轄區監管部門。
六、東莞市東城渝華水產檔銷售的“牛蛙(其他水產品)”
?。ㄒ唬〇|莞市東城渝華水產檔銷售的“牛蛙(其他水產品)”(購進日期:2022年4月14日),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
?。ǘ┪揖謭谭ㄈ藛T對該檔進行了立案調查,該檔銷售恩諾沙星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我局責令其改正,并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免于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2】180802043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三條第三款 的規定,對其進行教育。
?。ㄈ┰摍n自查分析上述批次食品在購進及銷售時沒有做任何改變產品性質的措施或非法添加,產品存放位置周邊無污染源。因此其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是其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檔導致的。
七、東莞市東城趙賓光雞檔銷售的“麻鴨”
?。ㄒ唬〇|莞市東城趙賓光雞檔銷售的“麻鴨”(檢疫日期:2022年4月14日),磺胺類(總量)項目不合格。
?。ǘ┪揖謭谭ㄈ藛T對該檔進行了立案調查,該檔銷售磺胺類(總量)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我局責令其改正,并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免于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2】180729040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對其進行教育。
?。ㄈ┰摍n自查分析上述批次食品在購進及銷售時沒有做任何改變產品性質的措施或非法添加,產品存放位置周邊無污染源。因此其磺胺類(總量)項目不合格是其他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檔導致的。
?。ㄋ模┪揖纸拥讲缓细駲z驗報告后,已將不合格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轄區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