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1年1818號)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51號),涉及我市1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東城木斌魚檔銷售的“金鯧魚(海水魚)”
(一)東莞市東城木斌魚檔銷售的“金鯧魚(海水魚)”(規格:散裝,購進日期:2021年8月5日),呋喃唑酮代謝物項目不合格。
(二)我局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執法人員現場未發現有上述批次的“金鯧魚(海水魚)”,現場未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經調查,該店共購進了上述“金鯧魚(海水魚)”30kg,全部銷售完畢,無庫存。
(三)執法人員依法責令該店停止銷售不合格食品,并責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召回。該店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召回公告,目前無召回產品。
(四)我局已依法對該店進行立案。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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