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51號),涉及我市1家經營戶?,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東坑濱仔魚檔銷售的“泥鰍”
?。ㄒ唬┏闄z基本情況:東莞市東坑濱仔魚檔銷售的“泥鰍”(樣品來源:外購;抽樣日期:2021年7月14日),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項目不合格。
?。ǘ洜I戶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東坑濱仔魚檔經營獸藥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已履行進貨查驗義務,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水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涉案水產品數量較少,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社會危害性較輕,當事人在案發后能積極配合調查,及時排查整改,主動召回涉案水產品,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其免于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1〕301103090號)。
?。ㄈ┰蚺挪榧敖洜I戶整改情況。該檔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對已銷售的該批不合格水產品進行召回,并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該檔認為該批次水產品在購進后直接銷售,其未添加任何物質,因此其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項目不合格應該是養殖或運輸過程中造成的,而不是該檔導致的。
?。ㄋ模┢渌枰f明的情況。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已將不合格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轄區監管部門。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