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符合安全標準餐飲具(碟)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34號),涉及我市1家幼兒園食堂。現將不合格餐飲具(碟)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東坑智慧泉幼兒園食堂的復用餐飲具(碟)
(一)抽檢基本情況。東莞市東坑智慧泉幼兒園食堂的復用餐飲具(碟)(自消毒,消毒日期2019年6月28日),[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東坑智慧泉幼兒園食堂對復用餐飲具(碟)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予以處罰。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處罰如下: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二、警告。(《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罰〔2019〕301025028?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幼兒園在收到檢驗報告后,增加了一個消毒柜,將老師的餐具單獨放置,不再與學生同放一個消毒柜,并且在原有消毒柜內增加了格數,把碗、筷子、碟等餐具分開放,而且要求廚房人員必須戴手套拿碗筷。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我局在處置完畢后,加強了對轄區幼兒園復用餐飲具(碟)使用的監管力度。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