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5號),涉及我市1家經營者?,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廣東賓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購進的干辣椒節
?。ㄒ唬V東賓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購進的干辣椒節(樣品來源:外購;購進日期:2021年3月31日)產品,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項目不合格。
?。ǘ┪揖謭谭ㄈ藛T對該食堂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店于2021年3月31日購進的食品原料菌干辣椒節,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采購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的違法行為。
鑒于涉案產品的問題無法通過觀察或簡單的檢查發現,也不可能是當事人添加的,因此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未有人報告食用后出現不適,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當事人在案發后能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提供材料,如實交代來源,及時排查整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擬作如下決定:一、不予行政處罰。(東市監不罰〔2021〕300521032號)
?。ㄈ┰撌程米圆榉治錾鲜龈衫苯饭澥称烦闄z不合格的原因購進后直接食用,未在水中浸泡,未添加噴灑任何物質。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符合規定不是該食堂主動添加導致的,可能是生產過程中添加的。為保障食品安全,該食堂承諾今后會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確保不購進有疑問的食品,確保該公司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維護該公司的形象與信譽。我局對該店組織復查,復查結果合格。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