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3030號)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的《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涉及我市1家經營者?,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東莞市東坑聚嘉新百貨店銷售的“小黃豆芽”
東莞市東坑聚嘉新百貨店銷售的“小黃豆芽”(樣品來源:外購;抽樣日期:2022年9月23日),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合格。
我局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店銷售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涉案農產品的問題無法通過觀察或簡單的檢查發現,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其免于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3〕300104001號)。
該店自查認為其購進該批小黃豆芽后直接銷售,未噴灑任何物質,4-氯苯氧乙酸鈉項目不符合規定不是其主動添加導致的,可能是菜農種植過程中添加的。
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將不合格農產品有關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地監管部門。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