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食品餐飲、流通環節監督抽檢工作,共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調味品186批次樣品,抽樣檢驗合格120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見附件)?,F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東坑聚嘉新百貨店銷售的小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東莞市鑫贏塑膠電子有限公司食堂加工的煮小白菜,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DBS 44/006-2016《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非預包裝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東莞市東坑益眾副食店銷售的泥姜,鉛(以Pb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四、東莞市東坑仁華百貨商場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東莞市東坑莊麗萍餐飲店使用的湯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六、東莞市東坑元文餐飲店使用的勺子,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七、東莞市東坑元文餐飲店使用的小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八、東莞市東坑國任豬腳飯店使用的盤子,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經營單位立即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應盡量選擇綜合性商場、生鮮超市、大型農產品市場等正規途徑購買鮮活農產品,購買時應注意選擇市場上公示抽檢合格的攤位和品種,主動索要并保存好購貨票據。為保持鮮活農產品的營養和風味,建議按需購買、盡快食用。消費時應注意食物種類多樣化,不偏食,促進人體對各類營養物質的均衡吸收。食用農產品在冷藏條件下的保鮮效果優于常溫,但不同品種應盡量分開保存,以免造成病原體的相互污染。食用水產品時要充分加熱,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蟲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鮮的水產品,以防止殘留的有害物質侵入人體。
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舉報投訴電話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