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5年3018號)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3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5年第7期),涉及我市1家經營者?,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東莞市東坑文升餐飲店使用的餐具“盤”
東莞市東坑文升餐飲店使用的餐具“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經檢驗為不合格。
我局執法人員對東莞市東坑文升餐飲店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店未按照要求對餐具進行清洗消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屬于首次被發現實施此類違法行為,且積極配合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根據《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本局決定對當事人從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警告。(《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300108010號)。
當事人自查分析認為該批餐具檢測不合格,原因是餐具上殘留的洗滌劑沒有沖洗干凈。針對上述問題,當事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檢查了使用的洗滌劑,更換洗滌劑,使用量降低一半,二是重新檢查了餐具的清洗消毒過程,延長沖洗時間,將餐具上殘留的洗滌劑沖洗干凈。我局對該店組織復查,整改措施已落實。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