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4年3086號)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5號),涉及我市1家單位?,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天虹商場有限公司東坑店銷售的“帶泥胡蘿卜(散稱)”
東莞市天虹商場有限公司東坑店銷售的“帶泥胡蘿卜(散稱)”(樣品來源:外購;購進日期:2024年4月26日),毒死蜱項目不合格。
我局執法人員對東莞市天虹商場有限公司東坑店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公司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限量標準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鑒于當事人能提供供應商營業執照、送貨單和涉案產品檢測合格證明,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本局決定不予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4〕300808059號)。
當事人自查認為其采購時不知道這批胡蘿卜不符合要求,購進后直接銷售,未在水中浸泡,未噴灑任何物質。毒死蜱項目不符合規定不是當事人主動添加導致的,可能是菜農種植過程中使用的。
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將不合格產品有關情況通報該公司總部所在地監管部門。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