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關于印發《萬江街道社區集體資產交易辦法(修訂)》的通知
一、文件制定的依據
以《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交易辦法》《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交易若干問題的工作指引》為基本依據,出臺關于印發《萬江街道社區集體資產交易辦法(修訂)》的通知(萬辦〔2024〕6號)(以下簡稱《交易辦法》)。
二、文件實施的意義和作用
《交易辦法》的出臺進一步規范社區集體資產交易行為,確保農村集體資產交易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加強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同時有助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部門更好推進集體資產的監管和交易工作,防止集體資產流失,保護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益,壯大集體經濟。
三、主要內容
《交易辦法》由總則、管理機構、交易方式、公開競價交易、續約交易、磋商交易、小額資產交易、信用警示制度、責任追究、附則等十部分組成。街道農林水務局作為牽頭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和監督社區集體資產交易工作。
四、辦理程序
《交易辦法》上明確了各部門工作職責、交易方式、交易流程及所需提交的資料。
萬江街道農林水務局(農社資)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