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關于印發《萬江街道推動科技創新 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獎勵暫行辦法(2023年修訂)》的通知
為進一步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緊緊把握實施粵港澳大灣區戰略歷史機遇,聚焦科技創新和先進制造,推進萬江高質量發展,結合《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堅持以制造業當家 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東府〔2023〕1號)等文件精神以及我街道實際情況,我單位對《萬江街道推動科技創新 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獎勵暫行辦法(2022年修訂)》(萬辦〔2022〕10號)進行了修訂,并形成了《萬江街道推動科技創新 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獎勵暫行辦法(2023年修訂)》,現對本辦法解讀如下:
一、修訂目的
原《萬江街道推動科技創新 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獎勵暫行辦法(2022年修訂)》(萬辦〔2022〕10號)已不大適應當前萬江經濟發展態勢,結合萬江街道實際情況,對《萬江街道推動科技創新 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獎勵暫行辦法》進行修訂,修改為《萬江街道推動科技創新 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獎勵暫行辦法(2023年修訂)》(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二、修訂依據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 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實施意見》(東府〔2019〕24號)、《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東府〔2022〕1號)和《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堅持以制造業當家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東府〔2023〕1號)等文件精神。
三、適用范圍
在萬江街道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萬江街道依法納稅,年度實際繳納稅費總額(不含免抵調庫部分)不少于10萬元的企業或單位,以及符合本辦法獎勵條件的個人。
四、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總則,概述了辦法制定背景,明確了辦法申報主體、獎勵額度、管理機構等。
第二部分是獎勵內容,第二章至第六章為具體扶持內容,包括鼓勵科技創新、支持科學技術普及、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推動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建設、鼓勵商貿流通行業擴大經營規模。
第三部分是資助程序,明確申報通知、申請獎勵資助的程序等。
第四部分是管理監督,明確獎勵經費的使用要求,不予獎勵和資助范圍等。
出臺《萬江街道推動科技創新 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獎勵暫行辦法(2023年修訂)》,能夠推進街道創新驅動發展工作和重點企業倍增計劃,促進商貿創新發展,提升街道產業綜合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附件:萬辦[2023] 16號(關于印發《萬江街道推動科技創新 扶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獎勵暫行辦法(2023年修訂)》的通知).pdf
萬江街道經濟發展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