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關于印發《萬江街道統籌發展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
按照有關文件精神以及工作部署,我單位擬定了規范性文件《萬江街道統籌發展獎勵辦法(試行)》。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4〕32號)有關要求,就文件制定有關事宜作說明如下:
一、制定目的
為貫徹落實《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拓展優化城市發展空間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東莞市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獎勵辦法》等文件精神,提高萬江街道產業承載能力,促進優質項目落地,推動街道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萬江街道統籌發展獎勵辦法(試行)》。
二、制定依據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拓展優化城市發展空間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和《東莞市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獎勵辦法》
三、適用范圍
獎勵對象為積極提供土地、廠房物業引進優質產業項目落地投產的經聯社(經濟社)、街道下屬企業以及積極配合街道項目招引的其他社會主體。
四、制定內容
《獎勵辦法》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獎勵對象,明確了《獎勵辦法》的獎勵對象。
第二部分是需土地出讓、流轉的項目基本條件和獎勵標準,明確了通過土地出讓、流轉方式引進的產業項目條件和獎勵標準。
第三部分是需廠房物業出租的項目基本條件和獎勵標準,明確了通過廠房物業出租方式引進的產業項目條件和獎勵標準。
第四部分是申報與審批,明確了獎勵資金的申請和審批程序。
第五部分是附則,對該辦法未盡事宜進行解釋說明。
五、政策預期效果和影響
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拓展優化城市發展空間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和《東莞市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獎勵辦法》等文件精神的文件精神,出臺《萬江街道統籌發展獎勵辦法(試行)》,能夠有效提高我街道產業承載能力,引導經聯社(經濟社)、街道下屬企業以及其他社會主體產業聯動發展,促進優質產業項目落地,推動我街道經濟高質量發展。
萬江街道投資促進中心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