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關于印發《萬江街道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權分割受讓對象操作細則》的通知
按照《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權分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東府辦〔2019〕34號)有關文件精神以及工作部署,我單位擬定了規范性文件《萬江街道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權分割操作細則》。先對本細則解讀如下:
一、制定目的
為進一步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街道科技創新能力、產業競爭力,加快推進街道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完善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權分割受讓對象的相關制度和流程,結合萬江實際情況,我組起草了《萬江街道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權分割操作細則》(以下簡稱《操作細則》)。
二、制定依據
《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9〕1 號)和《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權分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東府辦〔2019〕34號)等文件精神。
三、資格準入
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權分割項目的申請單位須為經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運營單位??萍计髽I孵化器產 權分割項目的運營單位和土地、房產權屬單位原則上應是同一單位。
四、制定內容
《操作細則》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總則,概述了細則制定背景,明確了細則管理機構等。
第二部分是重點支持產業,明確了細則重點支持的產業范圍。
第三部分是細則主要內容,明確了申報主體、受讓對象、分割范圍、轉讓流程以及申請所需資料等。
第四部分是監督管理。
出臺《萬江街道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權分割操作細則》,能夠加快推進街道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提升街道產業綜合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萬江街道經濟發展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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