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障礙    長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開 規章庫

東莞市石碣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11441900007330475R/2024-00330 分類:
發布機構: 東莞市石碣鎮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26
名稱: 石碣鎮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獎勵方案(政策解讀)
文號: 發布日期: 2024-05-08
主題詞:
【打印】 【字體:    

石碣鎮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獎勵方案(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4-05-08  瀏覽次數:-

點擊查看政策文件:石碣鎮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獎勵方案

點擊查看圖片解讀:石碣鎮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獎勵方案(圖文解讀)



為貫徹中央、省、市關于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相關系列文件精神,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打造石碣上市板塊,擴大直接融資比例,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石碣鎮人民政府于2024426日印發石碣鎮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獎勵方案》,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出臺背景

根據《石碣鎮2023年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推進方案》(碣府〔20231號)有關規定,參照《東莞市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東府辦〔202327號)精神,扎實開展扶持企業上市工作,不斷加大企業上市扶持力度,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充分調動企業上市融資積極性,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推動石碣鎮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

二、申報條件是什么?

申請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專項資金支持的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條件一必須符合,條件二、三可滿足其一或同時滿足):

(一)在石碣鎮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對經市政府認定的上市后備企業,申請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且申請資料經正式受理;

(三)企業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三、申報材料有哪些?

(一)石碣鎮推動企業發展利用資本市場獎勵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企業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并被正式受理的證明材料;

(四)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紙質材料,電子材料一份,紙質材料每一頁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四、有什么政策扶持?

對經市政府認定的上市后備企業,申請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且申請資料經正式受理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企業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再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五、退出機制與責任追究有哪些?

(一)鎮經濟發展局應嚴格按照本方案的規定管理專項資金,對資助項目的實施、獲得資助企業的發展等情況進行跟蹤管理。鎮財政分局應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

(二)申報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專項資金不予支持:

1.在申報過程在提供虛假材料的;

2.違反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規定被取消申請資格的;

3.被相關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4.對屬于《關于東莞市促進經濟發展類專項資金不予資助范圍的若干規定》(東財規2023﹞2號)規定中不予資助范圍的企業,專項資金不予資助。

(三)申報單位申報專項資金需對申報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截留、挪用專項資金,不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等行為,可視情節輕重撤銷資助項目、追繳項目資助資金和5年內取消申請資格的處理,必要時由相關部門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獎勵資金按當年受理申請、分批撥付的原則進行管理。如申請總額超出本年度本項目鎮財政預算安排計劃,按照先申請先撥付的原則進行。

六、附則有哪些?

(一)本方案與我鎮其他優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申報單位擇優申請,不重復支持或獎勵。

(二)本方案適用于202311日至20261231符合本方案規定的首次申請上市資料被正式受理或成功上市的項目。

(三)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1231日。

(四)本方案由鎮經濟發展局會同鎮財政分局及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