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政策文件:關于印發《石龍鎮“項目制”技能培訓實施辦法》的通知
一、“項目制”技能培訓有哪些培訓項目?
培訓項目圍繞《石龍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和石龍鎮產業發展現狀,以“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為重點。
二、“項目制”技能培訓的培訓對象有什么條件?
法定勞動年齡內的石龍鎮常住人員(機關、事業單位等財政供養人員和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包括居民、企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就業重點群體等。
培訓對象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培訓單位方能申請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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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钟行趦鹊膹V東省居住證,且居住證地址在石龍鎮;
?。ㄈ┰谑堟傆萌藛挝痪蜆I(以繳納社會保險或勞動合同為準)。
三、“項目制”技能培訓對培訓單位有哪些要求?
培訓單位須為在東莞市依法注冊成立,并在石龍鎮內開展“項目制”技能培訓的企業、職業培訓機構、行業組織、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技工)院校等。
作為培訓單位的企業,在未依法取得相關培訓資質的前提下,培訓對象僅限本企業員工;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行業組織應具備相應職業(工種)培訓資質或師資;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技工)院校在取得相關培訓資質后,可開展與本院校開設專業相關的培訓項目?! ?/p>
四、“項目制”技能培訓實施流程是什么?
實施流程分為五步:培訓備案——備案審核——培訓實施——培訓監管——補貼申請——審核公示——補貼撥付。備案和補貼申報由培訓單位在東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綜合管理系統進行,向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石龍分局提交申請。
培訓對象可關注人社部門發布的培訓備案信息,通過培訓單位報名。
五、“項目制”技能培訓的培訓補貼怎么申請?
培訓結束后,培訓單位可按班次申請培訓補貼。補貼申請須在培訓結束之日起30日內,登錄東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綜合管理系統提交,并向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石龍分局提交以下資料:
?。ㄒ唬稏|莞市“項目制”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表》;
?。ǘ稏|莞市“項目制”技能培訓補貼申請名冊表》;
?。ㄈ┿y行基本賬戶復印件;
?。ㄋ模┡嘤柨记诒恚ê灥奖恚?;
?。ㄎ澹秾W員培訓結果匯總表》;
?。┟總€班的培訓照片(不少于3張);
?。ㄆ撸┡嘤柨己私Y果;
?。ò耍┭a貼學員佐證資料(石龍鎮戶籍人員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非石龍鎮戶籍人員提供培訓當月社保清單或有效的居住證復印件);
?。ň牛┚€上培訓的還須提供平臺學習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