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政策文件關于印發《石龍鎮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及傳承人資金補助辦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明確要求各級政府須對本轄區內非遺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給予保護補助。目前我鎮共有6個市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其中省級2項、市級4項),但尚未制定出臺有關配套政策。為充分調動全鎮群眾保護、傳承和發掘石龍鎮非遺資源的積極性,提升石龍鎮非遺項目的知曉度和影響力,規范和加強我鎮非遺保護補助與開展傳承活動扶持經費的管理,制定《石龍鎮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及傳承人資金補助辦法》。
二、起草依據
一是根據《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細則》,確定我鎮非遺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給予保護補助的扶持范圍和標準。
三、主要內容解讀
全文共三章十四條,主要內容如下:
?。ㄒ唬╆P于補助扶持對象范圍
非遺項目保護補助對象為石龍鎮市級及以上非遺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
?。ǘ?補助資金使用范圍:
1、用以補助非遺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非遺保護、創作、研發和傳承工作。
2、用以補貼傳承人在傳承中遇到的生活困難和經濟困境。
3、用以補助非遺工作站、非遺傳承基地的非遺保護、創作、研發和傳承工作
4、用以市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瀕危項目經費補助;
5、用以鼓勵非遺項目和傳承人開展非遺衍生工藝品的開發、生產和銷售工作。
6、項目資金補助經費不得用于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不符的各種支出,不得用于基礎設施建設,不得用于單位人員工資或福利,不得用于以營利為目的的生產經營。
?。ㄈ┭a助資金額度
1、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補助經費主要用于開展展演與展示、資料整理、學術交流、帶徒授藝等傳承活動。市級以上的在世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均可獲得補助經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萬元;資金使用范圍適用于第八條(一)、(二)條款。
2、瀕危項目補助經費主要用于扶持市級以上代表性項目的瀕危項目,進行搶救性保護。瀕危項目補助每年設置1-3個項目名額,以一年為一期,每個項目每期補助6萬元,同一個項目最多可以連續獲得3期補助。受補助項目應當提交工作方案和資金使用情況報告;資金使用范圍適用于第八條(一)、(四)、(六)條款。
3、非遺工作站、非遺傳承基地補助經費主要用于非遺項目展示、研究、傳播、活化。經評估認定的非遺工作站、非遺傳承基地可獲得經費補助,補助標準為15萬元,分三年撥付。受補助單位應當提交工作方案和資金使用情況報告;資金使用范圍適用于第八條(一)、(三)、(六)條款。
4、對于在活化利用、產業發展和社會宣傳普及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非遺項目給與獎勵,獎勵金額不高于2萬元。資金使用范圍適用于第八條(一)、(五)條款。
?。ㄋ模┰O置新增市級以上項目及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獎勵經費,用于獎勵成功申報市級、省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其代表性傳承人,以激勵帶動全鎮投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當年新入選的市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其代表性傳承人,由石龍鎮文化服務中心統計并申請次年獎勵經費,鎮政府對其進行表彰獎勵。
獎勵條件及獎勵額度:
?。?)新入選市級以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實行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為國家級10萬元、省級6萬元、市級2萬元。
?。?)新入選市級以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實行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為國家級5萬元、省級3萬元,市級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