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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滘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道滘鎮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村(社區),有關單位:
《道滘鎮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管理辦法》業經鎮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道滘鎮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道滘鎮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
項目工程價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鎮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的管理,保證資金安全高效使用,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進度,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建質〔2017〕138號)、《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6號)、《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東莞市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管理辦法》(東財〔2021〕20號)等相關法規,結合道滘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鎮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管理,是指對使用鎮財政性資金(含全額或部分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發包合同價款進行約定和依據合同約定進行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的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資金和納入財政管理的其他資金。使用鎮屬企業資金、農村集體資金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應當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工程量清單應當依據國家相關行業部門制定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工程量計算規范等編制。
第四條 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價款計量與支付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平等、誠信的原則,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第二章 工程合同價款的約定與調整
第五條 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對于工程價款的約定,可采用下列方式:
?。ㄒ唬┕潭們r。建設規模較小、技術難度較低、工期較短的建設項目,可以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
?。ǘ┕潭▎蝺r。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綜合單價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
?。ㄈ┕潭ㄏ赂÷?。緊急搶險、救災以及市政設施日常維修等工程項目,可以采用固定下浮率,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套用相應行業計價標準進行結算的承包方式。
?。ㄋ模┤缫蛱厥馇闆r確需采用除上述三種以外的合同承包方式的應報鎮政府批準。
第六條 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有關工程價款的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得再訂立違反招投標文件和合同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和簽證。
第七條 有下列影響合同價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調整方法:
?。ㄒ唬┖贤男衅陂g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主要人工、材料、機械價格漲落幅度超過5%。
?。ǘ┙浥鷾实墓こ淘O計變更。
?。ㄈ┓浅邪鼏挝辉蚪ㄔO單位更改經審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造成措施項目發生變化。
?。ㄋ模╇p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第八條 變更工程價款按如下原則調整:
?。ㄒ唬┖贤幸延羞m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ǘ┖贤兄挥蓄愃朴谧兏こ痰膬r格,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ㄈ┖贤袥]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省、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工程造價計價規定及基準日期的人工、材料價格計算預算價,按報價浮動率下浮后確定變更工程價款。變更工程項目的材料價格應執行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參考信息價;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沒有頒布的,參考周邊城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信息價以及本地的市場價格確定;各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沒有頒布的,由建設單位會同東莞市財政局道滘分局(以下簡稱“財政分局”)、道滘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住建局”)通過市場調查確定;有關工程造價計價規定不明確的以及計價定額缺項的,由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予以明確以及制定補充定額。
?。ㄋ模┕こ套兏蚍浅邪鼏挝辉蚪ㄔO單位更改經審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造成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按如下規定調整措施項目費:
1.凡可計算工程量的措施項目費,根據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按本條第(一)至(三)點的規定計算。屬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范疇的,應單獨列項不作浮動。
2.凡按系數計算的措施項目費,除單獨增加(或減少)單位工程等特殊情況外,合同執行過程中不作調整。
3.措施項目清單未列的專業措施項目,如投標單位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根據擬建工程的實際情況補充列項報價的,視為該措施項目已包含在其他清單報價中,合同執行過程中不作調整;如已報價的,按實際施工措施據實計算,并調整原報價。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中約定投標報價出現嚴重不平衡報價的處理方法。中標單位的投標報價中出現嚴重不平衡報價的,應當按如下原則進行處理:
?。ㄒ唬┏邪鼏挝煌稑藘r清單項目填報的綜合單價(P0)與建設單位招標控制價或預算價相應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P1)偏差超過一定幅度時,即當P0<P1×(1-L)×(1-15%)或P0>P1×(1+15%)時(L為報價浮動率),承包單位填報的綜合單價P0視為嚴重不平衡報價。
?。ǘ┏霈F嚴重不平衡報價的清單綜合單價,發生工程變更時該清單綜合單價應按照如下規定調整:
1.當P0<P1×(1-L)×(1-15%)時,該類項目的綜合單價按照P1×(1-L)×(1-15%)調整。
2.當P0>P1×(1+15%)時,該類項目的綜合單價按照P1×(1+15%)調整。
?。ㄈ┰谥袠送ㄖ獣灠l前,建設單位應對擬中標單位的工程量清單報價進行審核,發現屬于嚴重不平衡報價的應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調整,調整后的綜合單價只是作為變更增減工程結算單價的依據,合同內完成工程量價款的計價應按調整前承包單位投標單價執行。
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中約定投標報價出現算術性錯誤的調整方法,在簽發中標通知書前,建設單位應對擬中標單位的工程量清單報價進行審核(如建設單位技術力量不足,可委托招標代理或造價咨詢中介機構審核),發現投標報價有算術性錯誤的,應在保證投標報價總價不變的情況下按招標控制價的相應項目綜合單價乘以(1-報價浮動率)進行修正作為合同單價。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確保招標工程量清單(或施工圖預算)設置科學、規范、完整、合理。投標人投標時應核對建設單位提供的招標工程量清單,如有疑問應在開標前或在招標答疑會上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承包單位應核對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預算,如有異議應及時提出及時調整。
建設單位應在合同中約定招標工程量清單(或施工圖預算)存在重大虛增項、虛增量和重大漏項、漏量的調整方式。如果合同內存在重大虛增項、虛增量和重大漏項、漏量,承包單位應在該部分施工完成后3個月向建設單位提出,并按如下原則調整:
?。ㄒ唬┕こ塘壳鍐沃卮筇撛鲰?、虛增量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計算的工程價款總額,在工程結算時應全部予以扣減。
?。ǘ┕こ塘壳鍐沃卮舐╉?、漏量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計算的工程價款總額,在工程結算時給予全部補償。
第三章 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加強設計變更的管理,對于合同內的同一單項工程由相同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應按一個單項變更工程計價,嚴禁拆分設計變更規避審批程序。合同內設計變更工程是合同承包范圍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施工中發生工程變更,承包單位應按照建設單位批準的變更設計文件,進行變更施工。
第十三條 工程簽證是工程合同價款調整的重要依據之一。工程簽證是指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工程變更、索賠等事件涉及合同價款的調整,按合同協議的約定雙方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補充協議行為,包括設計變更、現場變更、索賠等形式。
?。ㄒ唬┙ㄔO單位應制訂辦理工程簽證的內控程序,并將其作為本單位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ǘ┌凑障嗷タ刂圃瓌t,建設單位對工程簽證的管理,應設置三個或以上崗位進行控制,并明確崗位職責權限,做到執行、審核與審批相分離,確保辦理工程簽證業務的不相容崗位之間形成相互監督。
?。ㄈ┕こ毯炞C資料管理應與項目建設同步進行,嚴格按基建工程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歸檔。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要有專人管理工程簽證等資料檔案。簽證資料的審核人與保管人應由不同人員擔任,簽證資料應安全保管。
?。ㄋ模┙ㄔO單位應建立工程簽證問責制度,實行責任追究,防止工程管理人員弄虛作假,高估冒算。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成立專門機構,負責審核工程變更方案,確定具體處理措施。工程合同價款發生調整時,承包單位應在合同規定的調整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內容、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建設單位。
?。ㄒ唬τ趩雾椬兏A算不超過原合同金額10%,且變更后累計變更金額不超過合同價10%的工程變更,根據單項變更工程送審預算造價金額實行分級審批:
1.單項變更工程送審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經建設單位分管鎮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變更資料在辦理工程結算時一并送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審核。
2.單項變更工程送審金額在±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需先經建設單位分管鎮領導審批同意,再報鎮政府工作會議審議,鎮政府工作會議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項目建設單位應在1個月內完善工程變更資料,并將相關變更預算送財審中心審核。
3.單項變更工程送審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需先經建設單位分管鎮領導審批同意,再報鎮政府工作會議審議,鎮政府工作會議審批同意后再報鎮黨委會審議,鎮黨委會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項目建設單位應在1個月內完善工程變更資料,并將相關變更預算送財審中心審核。
?。ǘ├塾嬜兏こ探痤~原則上不得超過原合同金額10%,對于累計變更增加預算超過原合同金額10%的變更工程,原則上另立項目,按《道滘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重新選定施工單位。如變更項目涉及政策性因素、時間緊迫或施工技術需要,由建設單位確認,并提交相關佐證明材料后,可按“一事一議”方式報鎮政府工作會議審議;鎮政府工作會議審議同意后再報鎮黨委會審批,鎮黨委會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項目建設單位應在1個月內完善工程變更資料,并將相關變更預算送財審中心審核。
?。ㄈ睋岆U等特殊情況的單項變更工程(不及時處理會造成安全事故或質量事故的),由項目建設單位報分管鎮領導同意后實施應急處理,消除安全隱患,并及時做好相關影像資料和工程量現場簽證資料,在1個月內補辦設計變更審批相關手續。
?。ㄋ模τ诮煌?、水利等建設項目,按規定屬于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審批范圍的工程變更,應同時報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審批。
?。ㄎ澹τ谑袑儇斦顿Y建設項目,其變更審批程序按照市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進行工程變更時,應事先實行技術經濟分析,優化變更方案。涉及規范、標準重大改變以及建設規模調整的工程變更,需按規定程序報建設項目原審批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在合同和招標文件中約定風險合理分擔的條款,對于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和使用功能配置及核心工藝流程的改變,可予辦理變更手續;對于承包單位自身的設計、采購及施工等存在缺陷而引起的修正、調整和完善,應不予辦理變更增加工程手續。
第十六條 經建設單位書面確認的簽證資料才能成為工程結算的依據。承包單位提交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必須附有工程簽證資料。工程簽證資料應符合如下要求:
?。ㄒ唬┖贤瑓f議、招標文件中已明確包含在招標范圍之內而實際上沒有施工或實際工程量減少的工程項目,應辦理簽證,調減工程價款。
?。ǘ┕こ毯炞C應以合同協議為依據,與建設工程項目不相關的內容或不屬于建設單位承擔的費用,建設單位不得辦理工程簽證。在合同協議、其他簽證或定額含量中已包含的內容不得重復簽證;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內進行驗收簽證,不得憑口述或回憶補辦簽證。
?。ㄈ植坎鸪亟惞こ套兏椖?,工程簽證應記載拆除前工程所完成的階段情況和當時的狀況,并附有拆除前的圖紙、照片;若合同約定拆除的材料、設備及已加工好但未安裝的成品、半成品中可回收利用的殘值是給承包單位處理的,工程簽證應扣減相應的殘值并給予說明;若合同約定殘值由建設單位自行回收的,其可回收的殘值估價扣除拆除費用后超過10萬元的,建設單位應采用公開競價方式實現殘值回收規范化和最大化。
?。ㄋ模┯捎诘刭|勘察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或設計失誤、遺漏、粗糙,引起工程變更需要進行工程簽證的,工程變更簽證單必須經勘察、設計單位確認。經核實屬勘察、設計單位沒有履行合同職責的,建設單位應追究其責任。
?。ㄎ澹┏擞沙邪鼏挝淮彽牟牧显O備和代付的款項外,建設單位原則上只在簽證工程簽證報告中簽認工程數量,而不直接簽認單價和金額。若為了便于管理和控制,可暫定簽證事項的單價或總價,工程竣工結算時再調整。
?。┕こ毯炞C報告應附工程變更簽證單、圖紙及說明等相關依據。簽證內容應包括變更產生的背景、原因、材料設備規格型號、品牌、工序、尺寸、計量單位、計算公式、增減工程量、暫定金額等。隱蔽工程、拆除工程必須附有含尺寸標識的現場照片或錄像資料。堅決杜絕內容不明、沒有詳圖和具體使用部位而只有增加工程量和材料用量的工程簽證。
第四章 工程價款的支付及結算
第十七條 屬包工包料的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可按合同金額的10%撥付工程預付款;建設工程貨物采購,預付款可按合同約定撥付,預付比例不高于合同價的10%。
工程預付款必須在招標文件和合同中約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進度款支付至合同價的50%前抵扣完畢。
第十八條 履約保證擔保是簽訂合同、撥付工程進度款的重要條件之一。履約保證擔保分兩階段執行,第一階段為合同簽訂日至建設單位向承包單位頒發工程竣工驗收或交工驗收證書后30日內,承包單位應提供該時段合同總價10%的履約擔保;第二階段為建設單位向承包單位頒發工程竣工驗收或交工驗收證書至結算經合同雙方簽字確認后30日內,承包單位應提供該時段合同總價5%的履約擔?;蛱峤煌冉痤~的保證金。
如果承包單位提交的履約擔保的有效期屆滿時間先于招標文件、合同文件要求的,承包單位應在原提交的履約擔保有效期屆滿前15天內,無條件辦妥擔保延期手續,否則視為承包單位違約,建設單位可在擔保到期前將保證擔保金轉為現金存入履約保證金賬戶。如果履約保證擔保額不足,建設單位應督促承包單位補足履約擔保額,并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待承包單位提交足額的履約保證擔保后,再按程序支付工程進度款。
第十九條 工程合同進度款支付應符合下列規定:
?。ㄒ唬┕こ踢M度款實行按期支付,即按每期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計量支付進度款,竣工后清算的辦法。
?。ǘ┕こ塘坑嬃吭瓌t
1.只對完成的符合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和設計要求的合格成品進行計量。
2.對承包單位超出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范圍和因承包單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3.根據工程量清單規范規定,屬于工程量清單應包含工作內容的,不予單獨計量。
?。ㄈ┻M度款的支付根據每期計量工程價款的80%進行支付。采用固定總價合同發包的項目,工程進度款支付至合同價款的80%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或交工驗收合格并結算審核完畢后支付至工程結算價款的97%;采用單價合同發包的項目,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進度款后,不再按進度支付,待工程竣工驗收或交工驗收合格并結算審核完畢后支付至工程結算價款的97%。
?。ㄋ模┎捎霉潭ㄏ赂÷拾l包方式的項目,施工圖預算沒有審定之前,按批準概算相應承包范圍建安費乘以(1-報價浮動率)作為暫定合同價,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50%進行支付,累計支付比例不得超過暫定合同價的50%;施工圖預算經審核確定后,按審定施工圖預算乘以(1-報價浮動率)作為合同價,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0%進行支付并同時減去按概算建安費計量已支付的金額,工程進度款支付至施工圖預算乘以(1-報價浮動率)后工程造價的80%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或交工驗收合格并結算審核完畢后支付至工程結算價款的97%。
第二十條 變更工程價款是指承包單位完成設計單位發出的經建設單位確認的同一單項工程中由相同變更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要完成的工作內容所需要追加(或減少)的工程價款。
?。ㄒ唬﹩雾椬兏こ虄r款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申請作為同期工程進度款支付:
1.已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工程變更審批簽證手續;
2.變更工程已按要求完成施工,質量驗收符合合同約定及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工程量已核實;
3.單項變更工程價款由建設單位按規定進行審核并經承包單位確認。
?。ǘ┳兏こ踢M度款應按每期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計量,可按不超過審定變更后金額的80%支付。余下進度款,在工程竣工結算時清算。
?。ㄈ┖贤s定有工料機調差的,按合同價外增加(減少)工程價款處理,根據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每期計算結果的80%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扣減),余款結算完畢后支付。
?。ㄋ模┙ㄔO單位應建立變更工程審批臺賬,每期申報變更工程進度款時,應向財政分局提供該項目合同已批準的變更工程累計金額情況。
?。ㄎ澹┙ㄔO單位應建立嚴格的合同進度款、變更工程進度款及工料機價差款的審核制度,明確相關審核人員的責任,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核實計量,防止出現超付工程款的現象。
第二十一條 與建設工程有關的重要材料、設備、服務等應按規定程序進行采購,按合同約定的價款、支付方式、時間等規定支付有關款項。其中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按合同價款5%至20%保留質量保證金,或要求服務單位提供相當質量保證金金額的擔保,質量保證金期限至服務合同質保期滿之后7天,具體期限視工作性質而定。
第二十二條 施工過程結算是指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發承包雙方依據施工合同,對結算周期內完成的工程內容(包括現場簽證、工程變更、索賠等)開展工程價款計算、調整、確認及支付等的活動。
?。ㄒ唬┦┕み^程結算原則上以項目承包合同的單項或單位工程作為結算節點,并符合如下條件:
1.項目承包合同有效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
2.申報過程結算的節點工程造價超過合同價的10%或1000萬元。
3.申報過程結算的節點工程已按設計圖紙和合同要求完工,并有建設單位的初步驗收合格證明。
4.申報過程結算的節點工程結算資料完整并符合鎮財政投資工程項目結算資料送審要求。
?。ǘ┕濣c工程申報過程結算,按規定應當報送財政分局評審的,建設單位應當在初審完畢并簽署意見后送財政分局進行審核。
?。ㄈ┕濣c工程過程結算經審核后,進度款支付至審定結算價款的97%。
第二十三條 工程交工驗收或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應及時按照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合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ㄒ唬┕こ探还を炇栈蚩⒐を炇蘸?,承包單位應于竣工驗收報告確認次日起三個月內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承包單位提交的結算書應由本單位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編審,要求加蓋注冊執業專用章。如承包單位不具備編制結算書能力,可委托有規定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
?。ǘ┙ㄔO單位收到承包單位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在以下規定時間內完成核實和審核。
?。ㄈ┌匆幎☉攬笏拓斦志衷u審的工程項目結算,建設單位應當在審核完畢之日起30日內簽署初審意見后將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送財政分局進行審核。
第二十四條 由于承包單位原因未按規定時間提交結算資料、對結算審核結果進行確認和反饋的工程項目(包括與工程有關的施工、材料、設備、零星工程及服務類合同),建設單位可采用單方結算。對于承包單位原因未按規定時間提交結算資料實行單方結算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履行書面告知及公告義務,屬施工工程項目應委托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公司編制結算。按規定應當報送財政分局評審的,建設單位應當對結算進行確認后送財政分局進行審核。
建設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單方結算的流程并在招標文件和合同中進行約定明確。
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根據確認的竣工結算報告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并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保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后無息清算。如果承包單位以工程擔保代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的,向承包單位支付的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再保留質量保證金。
缺陷責任期必須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和《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履約擔保和質量保證金擔保應由銀行支行級(含)以上機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或保險公司出具,并符合如下要求:
?。ㄒ唬┓菛|莞市行政區域的擔保機構出具工程擔保需經擔保機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ǘ┿y行支行級(含)以上機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或保險公司出具的工程擔保不能對受益人的索賠設定任何的限制條件和免責條款,并應注明是無條件不可撤銷,承諾收到受益人書面通知后無須受益人出具任何證明或陳述理由即可為受益人支付保證金。
?。ㄈ┤缡褂谜匀谫Y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該機構凈資產須不低于3億元,并在本地區域內具有較豐富的承保經驗以及良好的承保記錄。
?。ㄋ模┍kU公司所提供的建設工程保證保險條款應當經過中國保監會批準、備案或注冊,并在本公司門戶網站主動公開單位信息、投保單(范本)以及保險合同含條款(范本)。
?。ㄎ澹┮陨纤袚C構出現喪失擔保資質或索賠拒付行為的,鎮財政投資的工程項目所有承包單位必須及時更換該擔保機構出具的工程擔保。
第五章 監督管理及違約責任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住建局、財政分局、審計辦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各司其職,嚴格把關,加強對工程簽證資料及工程價款調整的檢查和監督。
住建局、財政分局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按其行業管理規定加強對鎮財政性資金投資基建工程項目招標文件、合同文件的審查,東莞市司法局道滘分局應積極給予法律咨詢協助。
第二十八條 建設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不及時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手續,無故拖欠工程價款的,由住建局責令改正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如因勘察、設計、監理及其他工程咨詢機構的原因,引發建設資金浪費、招投標違規行為或工程經濟糾紛,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要求服務單位賠償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按規定予以行政處罰??辈?、設計、監理及其他工程咨詢機構應實行職業責任保險制度。
第二十九條 合同雙方對工程造價有爭議的,由住建局等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對工程價款結算與支付有爭議的,經協商調解仍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爭議和糾紛解決程序辦理。
第三十條 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國家有關投資建設項目規定的行為之一的,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規定作出處理、處罰:
?。ㄒ唬┙亓?、挪用國家建設資金;
?。ǘ┮蕴搱?、冒領、關聯交易等手段騙取國家建設資金;
?。ㄈ┨摿型顿Y完成額;
?。ㄋ模┢渌`反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有關規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政府投資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理、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ㄒ唬﹫髢r浮動率(L)
1.招標工程:報價浮動率L=(1-中標價/招標控制價)×100%
2.非招標工程:報價浮動率L=(1-報價/審核預算價)×100%
中標價、報價、招標控制價及預算價均不含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
?。ǘ﹪乐夭黄胶鈭髢r
嚴重不平衡報價,是指投標人在投標總價確定的前提下,為了從工程變更中獲取超額利潤,有意識地調整某些清單項目的報價,使之超出報價合理區間[招標控制價或預算綜合單價×(1-報價浮動率)×(1-15%),招標控制價或預算綜合單價×(1+15%)],且在投標時沒有提供合理的綜合單價分析及充分有效的相關證明材料,從而使建設單位造成不合理支出。
?。ㄈ┧阈g性差錯
算術性差錯是指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中出現計算誤差,包括清單工程量乘以綜合單價不等于合價;計費程序中計算基數有誤;計費程序中基數乘以費率出現計算錯誤;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報價合價累計再加上措施費、其他項目費、規費、稅金等所得總價與報價總價不相等;規費和稅金沒有按規定費率計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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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單重大漏項是指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條件下合同文件、招標文件中已明確包含在合同及招標范圍之內,施工圖紙及相關說明資料表述清晰的項目并能準確計算工程量,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沒有與其項目特征相符的清單項目,并且其工作內容又不包含在其他清單項目中,若該清單項目參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其中: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的計價時點,按招標控制價的計價時點執行)計算的工程價款超過有效合同價款的1%或10萬元的,則視為工程量清單項目重大漏項。有效合同價款指扣除預留金和零星工作項目費后的合同價款。工程量清單重大漏項原則上以單個清單項目計算,如果合同中清單項目的項目特征相同應合并計算。結合工程實際,若涉及整個單位工程或連續段或某個具體構件漏計的,則可將整個單位工程或連續段或某個具體構件所有清單項合并計算,合計造價超過有效合同價款的1%或10萬元的,可視為工程量清單項目重大漏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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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單重大虛列項目是指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條件下合同工程量清單列出的清單項目;在合同文件、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相關說明資料沒有相應的項目內容或表述不清晰,工程價款超過有效合同價款的1%或10萬元的,且該清單項目實際沒有施工的,則視該清單項目為工程量清單重大虛列項目。工程量清單虛列原則上以單個清單項目計算,如果合同中清單項目的項目特征相同,應合并計算。結合工程實際,若涉及整個單位工程或連續段或某個具體構件虛列的,則可將整個單位工程或連續段或某個具體構件所有清單項合并計算,合計造價超過有效合同價款的1%或10萬元的,可視為工程量清單重大虛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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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單重大漏量是指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條件下合同文件、招標文件已明確包含在合同及招標范圍之內,施工圖紙及相關說明資料表述清晰的項目,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有與其項目特征相應的項目,但工程量清單所列示的該項目工程量與按合同文件、招標文件及施工圖紙計算的工程量相比少計,并且因該量差乘以合同文件中的清單合理報價(嚴重不平衡報價除外)所引起工程價款變化超過有效合同價款的1%或10萬元的,視為工程量清單項目存在重大漏量。工程量清單重大漏量原則上以單個清單項目計算,如果合同中清單項目的項目特征相同,應合并計算。結合工程實際,若涉及整個單位工程或連續段或某個具體構件漏計的,則可將整個單位工程或連續段或某個具體構件所有清單項工程量合并計算,合計造價超過有效合同價款的1%或10萬元的,可視為工程量清單項目存在重大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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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單重大虛增工程量是指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條件下合同工程量清單列出的清單項目,該清單項目工程量與按合同文件、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相關說明資料計算的工程量相比多計,并且因該量差乘以合同文件中的清單合理報價(嚴重不平衡報價除外)所引起工程價款變化超過有效合同價款的1%或10萬元的,視為工程量清單重大虛增工程量。工程量清單重大虛增工程量原則上以單個清單項目計算,如果合同中清單項目的項目特征相同應合并計算。結合工程實際,若涉及整個單位工程或連續段或某個具體構件虛增工程量的,則可將整個單位工程或連續段或某個具體構件所有清單項虛增工程量合并計算,合計造價超過有效合同價款的1%或10萬元的,可視為工程量清單重大虛增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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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發包的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直接發包的工程以合同簽訂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屬于應急搶險工程的,以承包單位開工日為基準日期。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財政分局會同住建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19日。
已發出招標文件或已簽合同(含已中標未簽合同)的工程項目,工程價款管理在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中有約定的按其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