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一圖看懂《東莞市茶山鎮“三線一單”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細化方案》(附音頻、視頻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粵府〔2020〕71號)和《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東府〔2021〕44號)文件精神,推動茶山鎮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現就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編制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下稱“三線一單”),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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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省委“1+1+9”工作部署,持之以恒落實“1+1+6”工作思路。緊緊圍繞“灣區都市,品質東莞”的戰略任務和價值追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底線思維和系統思維,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統籌銜接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建立覆蓋全鎮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加快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茶山經濟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為“灣區都市、品質東莞”建設作出茶山貢獻、展現茶山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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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戰略突出位置,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分類管控,嚴格準入。根據全鎮生態環境特征、自然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聚焦生態環境問題和質量改善目標,科學劃分環境管控單元,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針對不同環境管控單元特征,實行差異化環境準入,強化剛性約束,突出精細化、精準化管理。
統籌銜接,動態更新。在落實國家、省和市相關要求的前提下,加強與我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東莞市茶山鎮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等協調銜接,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新需求以及區域環境質量變化情況,按照市“三線一單”實施管理相關規定,做好成果定期評估和動態更新調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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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建立較為完善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全鎮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系統安全性穩定性顯著增強。其中:
——生態保護紅線和一般生態空間。全鎮生態保護紅線面積0.000182平方公里,占鎮域面積的0.0004%;一般生態空間面積2.995平方公里,占鎮域面積的6.59%。
——環境質量底線。全鎮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飲用水水源水質持續穩定達標,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達到國家、省和市下達目標要求,全面消除鎮街黑臭水體和劣V類水體。大氣環境質量穩中向好,AQI達標率和PM2.5年均濃度按市核定目標執行,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市設定要求。
——資源利用上線。強化節約集約利用,持續提升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資源、土地資源、岸線資源等達到或優于市下達的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能源消費總量、單位GDP能耗和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達到市下達目標要求。
到2035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鞏固完善,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格局基本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生態環境根本好轉,青山常在、綠水長流、空氣常新的美麗茶山基本建成。
二、環境管控單元劃定
全鎮共劃定環境管控單元7個,包括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實施分類管控。
——優先保護單元。主要為生態保護紅線和水源保護區等生態空間。全鎮共劃定優先保護單元3個,面積0.335平方公里,占鎮域面積的0.75%,主要包括東莞生態園東莞城市濕地自然公園(茶山段)、市第六水廠飲用水(茶山段)和石龍黃洲水廠飲用水水源(茶山段);
——重點管控單元。是指涉及水、大氣等環境要素重點管控的區域,主要為水環境質量不達標區域、工業集中區和人口密集區。全鎮共劃定重點管控單元4個,面積45.061平方公里,占鎮域面積的99.25%,其中劃定1個園區型重點管控單元,面積4.537km2,占全鎮面積比例9.99%;
——一般管控單元。指除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以外的其他區域。全鎮共劃定一般管控單元0個。
三、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在市管控方案的基礎上,結合我鎮“三線”劃定情況,從區域布局管控、能源資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等方面明確準入要求,建立“1+7”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體系?!?”為茶山鎮生態環境準入要求,“7”為7個陸域環境管控單元的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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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域布局管控要求
加強對生態空間的保護,生態保護紅線和一般生態空間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進行管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禁止設置排污口和從事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人工商品林允許依法進行撫育采伐、擇伐和樹種更新等經營活動。
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引導工業項目入園集聚發展。嚴格高耗能、高排放(下稱“兩高”)行業產業布局,新建、擴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平板玻璃項目應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嚴格管控“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項目建設,全鎮原則上嚴禁新建、改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積極推進電子信息制造、金屬制品、電氣機械及設備制造、家具制造及食品飲料制造等戰略支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發展,加快培育半導體與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規?;?、集約化發展,推動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鼓勵中小企業改造升級上規,推進傳統支柱產業結構調整。除重點建設項目外,新建、遷建電氧化、化學鍍、酸洗、磷化、蝕刻、鈍化、電泳等涉水表面處理工藝的項目需進入共性工廠。
嚴格落實國家產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要求,除現階段確無法實施替代的工序外,全鎮范圍內禁止新建、擴建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輔材料項目。鼓勵行業協會和龍頭企業投資建設揮發性有機物共性工廠,引導涉及VOCs排放的相對獨立生產工序進入共性工廠建設,重點清理整頓使用高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散亂污”企業遷入共性工廠實行規范管理、集中治理。嚴格落實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控要求,全鎮新建、擴建鍋爐必須使用清潔能源,全面淘汰燃煤燃生物質鍋爐,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設施必須按期停用或改用清潔能源;禁止新建、擴建燃煤燃油火電機組和企業自備電站,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不得新建分散供熱鍋爐。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在永久基本農田以及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單位周邊,避免新建涉重金屬、多環芳烴類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茖W規劃畜禽養殖區域,嚴格制定準入標準,引導畜禽養殖業向標準化、規?;?、集約化發展。
2.能源資源利用要求
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雙控”,大力推進各領域節能減排,助力東莞市加快實現碳排放達峰。培育綠色交通體系,大宗物料優先采用鐵路、管道或水路運輸,短途接駁優先使用新能源車輛運輸,大力推動出租車、輕型物流車、市政領域車輛純電動化和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設備應用。合理分配水資源,保障主要河涌基本生態流量。嚴格落實用水總量控制方案,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遏制用水浪費。嚴格執行《廣東省用水定額》,電力、紡織印染、造紙、石油石化、化工、食品發酵、電鍍等高耗水行業需達到先進定額標準,提高電鍍、印染等專業基地的工業用水重復利用水平。推進“兩高”行業減污降碳協同控制,銜接落實有關區域和行業碳達峰行動方案、清潔能源替代、清潔運輸等政策要求。對于已頒布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或清潔生產標準的行業,新建項目要達到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或先進水平,改、擴建項目要達到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嚴控建設用地規模,推進“三舊”改造,優化整合工業用地,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推進土地整治項目建設,加大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力度,提高基本農田質量。
3.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實施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優先向重大發展平臺、重點建設項目、重點工業園區、戰略性產業集群傾斜,重大項目和優質倍增計劃企業建設項目所需指標由市儲備調配。環境質量不達標區域,建設項目需符合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在可核查、可監管的基礎上,全鎮建設項目原則上實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揮發性有機物兩倍削減量替代,納污水體超標或重點水污染物未達到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區域內,建設項目實施主要水污染物減量替代。
進一步做好重金屬總量管控工作,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必須遵循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的原則。
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源頭控制,以臭氧生成潛勢較大的行業企業為重點,大力推廣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使用。加強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力度,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深入實施精細化治理。配合東莞市深入開展大氣污染治理攻堅和碳排放達峰行動,加快自備電廠“煤改氣”工作;嚴格實施涉工業爐窯企業大氣分級管控,全面推動B級及以下企業工業爐窯燃料清潔化替代;逐步開展天然氣鍋爐降氮脫硝治理,進一步削減氮氧化物排放。
嚴格執行污染物排放標準。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任務,提高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率,落實污水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的管理要求。嚴格落實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全面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要求。新建單臺6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氣鍋爐,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表3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制,現有燃氣鍋爐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制。積極推動涉及生產廢水和VOCs排放的企業安裝主要污染物全過程智能監控設施,實施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4.環境風險防控要求
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物資儲備,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協作。全力避免因各類安全事故(事件)引發的次生環境風險事故(事件)。
各企事業單位要按規定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演練,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重點對油氣/液體化工倉儲及運輸、危險化學品生產、核與輻射污染、涉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物污染、存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質、存在發生地表水污染和危險廢物污染等潛在環境風險隱患的企業開展定期排查,治理環境風險隱患。加強對涉鉛、鎘、汞、鉻和類金屬砷等重金屬加工企業的環境監管。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加大耕地土壤環境保護力度,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開展農用地土壤有關監測活動。
構筑多水源供水格局和互聯互通供水網絡,提高供水系統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能力。加強東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環境風險防控,定期組織水源地污染事故環境應急演練,完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預防與預警體系。
?。ǘ┉h境管控單元準入清單
詳見附件4。
四、實施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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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單位、村(社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三線一單”實施應用工作機制,在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時,應將“三線一單”確定的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作為重要依據,并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等過程中做好應用。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茶山分局要做好統籌協調,不斷提高“三線一單”成果應用的戰略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各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數據更新。
?。ǘ┘夹g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茶山分局要牽頭組建“三線一單”工作專班和長期穩定的專業技術團隊,牽頭組織開展“三線一單”跟蹤評估、更新調整、數據維護、宣傳培訓等工作,推進實施應用;需鎮財政保障經費的相關項目,由市生態環境局茶山分局按要求申報年度部門預算。
?。ㄈ┙討B調整機制
統籌建立評估更新和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省、市“三線一單”實施管理相關規定,做好成果實施、評估更新和動態調整工作。因法律、法規、地方發展戰略、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等發生重大變化的,以及國土空間規劃、生態保護紅線范圍與邊界等依法依規調整后而導致“三線一單”變化的,按程序組織調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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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環境管控單元所涉區域、流域和單元內地塊涉及的各環境、資源要素屬性,自上而下依次查閱全省總體管控要求、全市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全鎮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和具體單元清單,分層級明確環境管控單元及各地塊應執行的管控要求。配合省、市級層面開展“三線一單”成果數據應用平臺建設,落實鎮街“三線一單”空間成果數據的跨部門共享與應用服務。
本方案自2023年7月12日起施行。
附件: 1. 東莞市茶山鎮生態空間劃定情況匯總表
2. 東莞市茶山鎮環境管控單元匯總表
3. 東莞市茶山鎮環境管控單元圖
4. 東莞市茶山鎮環境管控單元準入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