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鎮委鎮政府決定在全鎮深入開展“全民反詐”行動,通過制定相關獎勵辦法,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堅決遏制我鎮電詐案件多發高發態勢。
二、修訂依據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長安鎮舉報違法犯罪獎勵辦法》(長府〔2020〕23號),進一步細化“舉報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獎勵辦法”,全面助推長安鎮“全民反詐”工作。
三、主要內容
(一)獎勵對象:
向長安鎮公安機關舉報涉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線索的人民群眾。
(二)獎勵標準:
1、預警勸阻工作。每成功勸阻1起,挽回金額10萬元(不含)以下的,獎勵人民幣500元;挽回金額10萬元(含)以上100萬元(不含)以下的,獎勵人民幣1000元;挽回金額100萬元(含)以上的,獎勵人民幣3000元。
2、斷卡工作。每舉報1人獎勵人民幣500元,單宗案件最高獎勵5000元。
3、清窩工作。每舉報1人獎勵人民幣1000元,單宗案件最高獎勵5000元。
4、斷流工作。每舉報1人獎勵人民幣2000元,單宗案件最高獎勵10000元。
5、追逃工作。每抓獲1人獎勵人民幣1000元。
四、政策預期效果和影響
主要是當前反詐工作特點,對獎勵標準進行細化、優化,提升人民群眾的參與度,努力實現全民反詐的工作格局,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五、征求意見過程
(一)調研情況
2021年6月,省委政法委就涉詐問題對我鎮進行了掛牌整治3個月,充分反映我鎮涉詐工作不容樂觀,群眾識詐防騙意識不強,參與反詐積極性不高。
(二 )評估預算
根據《長安鎮舉報違法犯罪獎勵辦法》的實施情況來看,財政預算并未超出專項費用。
(三)第一次征求意見
2021年11月,我分局就《長安鎮群眾舉報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獎勵辦法》征求了全鎮各機關部門、各社區及相關單位的意見,針對司法分局所提出的建議,我們進行協商并予采納,其他并無收到不同意見。
(四)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21年11月,我分局通過政務信息網發布《長安鎮群眾舉報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獎勵辦法》相關公告,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在截止時間內,未收到相關意見或建議。
(五)征求法律顧問意見
2021年12月,結合法律顧問的意見,我分局對《長安鎮群眾舉報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作合法性審查,未發現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經公平競爭審查,獎勵辦法不存在排除、限制市場競爭情形。
六、報批情況
2021年12月,在完成征求意見及公示征求意見結果等程序后,我分局將修改完善的《長安鎮群眾舉報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獎勵辦法(送審稿)》報鎮政府審批。
關聯鏈接:長安鎮群眾舉報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獎勵辦法(已失效)
東莞市公安局長安分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