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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道滘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3-09-12 11:30:28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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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查看政策文件: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道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于《道滘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鎮人民政府于2023510日印發《道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有關事宜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規范我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維護建設市場的正常秩序,確保招標投標過程公開、公平、公正,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東府〔202228號)、《關于規范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東財〔20218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東府〔202228號)、《關于規范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東財〔202189號)。

三、預期效果和影響

通過實施《辦法》,確保招標投標過程公開、公平、公正,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我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起到規范管理的積極作用。

四、主要內容

《辦法》主要分為六個部分內容,一是總則,二是管理機構,三是實施方式,四是鎮內招投標程序,五是監督與責任,六是附則。這次修訂主要如下:

1、調整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實施方式:

(一)裝修、修繕工程,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 實施電子賣場交易;

(二)除裝修、修繕外的其他工程: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以下的,經分管班子同意后,由業主單位采購小組對不少于3家施工單位進行詢價,以報價最低為原則確定施工單位;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經鎮班子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后,方可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等非招標方式實施

2、調整最高限價的設定:

(一)20萬元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應按以下原則設定最高限價:對市上一年度同類招標工程中標平均下浮率大于等于20%的,按該下浮率的50%設定最高限價;下浮率小于20%大于等于10%,按下浮率10%設定最高限價;下浮率小于10%的,按該下浮率直接設定最高限價且不小于5%。

(二)20萬元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最高限價可不設下浮率。

五、相關職能部門和各村征求意見采納情況說明

20233月,向鎮經發局、水務中心、城管分局、農林水務局、財政分局、招投標服務所、工程建設中心、司法分局、供電分局等單位征求意見,共收到意見0條,不采納0條。

六、公開征求意見采納情況說明

2023323日至202344日在東莞市道鎮民意征集網公開征求意見,沒有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綜上,《道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制定,從制定主體、程序、權限、內容的合法性嚴格按照規范性文件要求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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