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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道滘鎮農村集體建設工程變更指引》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3-06-06 10:30:02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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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道滘鎮農村集體建設工程變更指引》的政策解讀


鎮人民政府于2023516日印發《道鎮農村集體建設工程變更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現就有關事宜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據《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指導意見》(東農農〔202040號)、《道滘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工程招投標與采購管理實施意見》(東道府〔202038號)、《鎮財政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規定》(東道府〔202010號),2020年實施《道鎮農村集體建設工程變更指引》,試行2年期滿。為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工程的管理,結合我鎮農村建設工程實施情況和有關部門意見及試行情況,制定本指引。

二、制定依據

《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指導意見》(東農農〔202040號)、《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指導意見》(東農農〔202040號)、《鎮財政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規定》(東道府〔202010號)。

三、預期效果和影響

《指引》明確了工程變更的申請、審批、招標和實施的流程,進一步規范了村集體的工程建設管理,完善了農村集體建設工程招投標的管理規定。

四、主要內容

《意見》分為五大項,第一項對《意見》的制定背景、依據、適用范圍進行說明;第二項農村工程管理變更的申請程序,分3小項,分別是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申請變更;第三項分3小項,分別是一般工程、增加工程和應急工程變更的審批和民主表決進行說明;第四項變更工程的實施程序進行說明;第五項是變更工程施工現場簽訂有關事項說明。第五項對《指引》的實施時間和有效期等進行說明。這次修訂主要如下:

1、增加400萬元以上增加工程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招標。修改原因是400萬元以上工程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原指引規定100萬元以上增加工程公開招標,未明確400萬元以上及以下的招標方式,容易造成400萬元以上增加工程由鎮實施。

2、20-100萬元單項增減工程增加第三方財審。主要是未納入財政資金補助的20-100萬元的工程部分由第三方財審,為了完善制度,增加了第三方財審。

五、相關職能部門和各村征求意見采納情況說明

202211月征求財政分局、住建局、招投標服務所、水務運營中心和各村意見,財政分局、水務運營中心和12個村反饋無意見,住建局和昌平反饋了共2條意見,我局采納了2點意見。

六、公開征求意見采納情況說明

20221230日至2023110日在中國東莞道鎮民意征集網公開征求意見,沒有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綜上,鎮農村建設工程變更指引》的制定,從制定主體、程序、權限、內容的合法性嚴格按照規范性文件要求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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