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生鮮燈”正式被禁止在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使用。近日,道滘市場監管分局執法人員深入到各商場、超市、市場開展“生鮮燈”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各經營主體做好自查自糾,及時更換照明燈具,自覺接受消費者監督。
行動中,道滘市場監管分局執法人員重點對肉類、熟食、水產、果蔬等攤位內進行檢查,并向經營者派發《關于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提醒告知書》,嚴格落實其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截至目前,行動共檢查鎮內4家農貿市場、4家中大型超市、25家市場外的食用農產品經營單位,發現問題5個,均已督促整改。
據悉,“生鮮燈”是一種冷光源照明燈具,通過增加特定顏色發光,能讓物體顏色較自然光下更鮮艷,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從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設施。
接下來,道滘市場監管分局繼續加大宣傳和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違規使用“生鮮燈”行為,為消費者營造一個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全力守護老百姓“菜籃子”安全。(道滘市場監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