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8期)》(2022年第60號),涉及我鎮1家經營者?,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道滘永裕食品店的姜
(一)抽檢基本情況。東莞市道滘永裕食品店銷售的姜(購進日期:2021年12月01日),鉛(以 Pb 計)項目、鎘(以 Cd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調查處理情況。我局執法人員對該檔進行了立案調查,該檔銷售的姜,鉛(以 Pb 計)項目、鎘(以 Cd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綜合本案事實,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2〕250309B04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經營戶整改情況。該檔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對該批次不合格食品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該檔認為該批次姜鉛(以 Pb 計)項目、鎘(以 Cd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該是在生產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檔導致的。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執法人員依法責令該檔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對上述不合格的姜進行召回。該檔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召回公告。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