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綠洲酒店等3家個人獨資企業:
本局于2025年6月25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250625007號-250625009號),內容是:東莞市綠洲酒店等3家個人獨資企業(具體名單見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分局公告欄查詢)均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和因通過登記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且未納稅申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構成個人獨資企業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本局對當事人決定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你(單位)自本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其債權債務由投資人自行清算,并負責辦理《營業執照》注銷登記手續;如你(單位)對公告送達的文書不服,可以在文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東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聯系人:李劍勇、鄭席江 聯系電話:0769-88335612
聯系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道滘鎮粵暉路238號市場監管分局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