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綠洲酒店等3家個人獨資企業:
本局于2025年5月14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擬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東市監罰聽告〔2025〕250514007號-250514009號),內容是:東莞市綠洲酒店等3家個人獨資企業(具體名單見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分局公告欄查詢)均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和因通過登記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且未納稅申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構成個人獨資企業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本局擬對當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你(單位)可以對公告送達的文書進行陳述和申辯,并可以要求聽證。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李劍勇、鄭席江 聯系電話:0769-88335612
聯系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道滘鎮粵暉路238號市場監管分局
附件:東莞市綠洲酒店等3家個人獨資企業行政處罰聽證告知名單.xls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