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59號)》,涉及我市1家經營者?,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曉鋒鞋材有限公司食堂經營的花卷
東莞市曉鋒鞋材有限公司食堂經營的花卷(購進日期:2022年7月22日),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調查處理情況。我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提供了上述批次“花卷”的進貨單據、出廠檢驗報告及供貨商證照的復印件資料,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綜合本案事實,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恫挥栊姓幜P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2〕251012B08號。
原因排查及企業經營戶整改情況。該公司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對已銷售的該批不合格產品進行召回,并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該公司認為該批次花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該是在生產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公司導致的。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我局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將不合格產品有關情況通報供貨商所在轄區監管部門。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