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注銷東莞大嶺山李年有衛生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項和《醫療機構校驗管理辦法(試行)》第十條的規定,依法對該醫療機構予以注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機構名稱:東莞大嶺山李年有衛生所;
地址:東莞市大嶺山鎮農場居民委員會教育路5號;
法定代表人:李年有;
主要負責人:李年有。
該醫療機構違反不按規定申請校驗,在限期內仍不申請補辦校驗手續,我局依職權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以被注銷醫療機構名義開展診療活動,違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東莞市大嶺山鎮衛生健康局
2022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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